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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浩銘涉違反港鐵附例案下月裁決

時間:2016-11-17 23:18:13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1月17日訊(記者葉漢亮)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今年4月7日,涉嫌在港鐵站內抗議加價時,拒絕停止以大聲公作廣播及離開車站,不遵從職員指示,被控違反港鐵附例。控辯雙方今在觀塘法院進行結案陳詞,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3日裁決。

  控方結案陳詞指,職員作出指示時考慮公眾利益及安全,行駛職權並不抵觸人權法,即使任何人在任何場所示威,都受基本法及條例限制。

  黃浩銘陳詞則稱,港鐵荃灣站是公眾地方,法庭須考慮人權法,其示威行為應受保障。而乘客當時只投訴他廣播造成噪音,並沒有人投訴他阻礙乘客,但港鐵職員第一時間叫他們停止使用揚聲器及離開,可見職員無充分考慮示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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