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1月14日訊(記者文軒)特區政府回應有個別學生團體關於「港獨」和修改基本法的言論,強調不容許將修改基本法作為達至「港獨」的手段。有政界人士亦指出,基本法經大批專家的長期研究制定,肆意要求修改基本法根本就是不了解歷史的信口雌黃,希望青年學生勿受「港獨」組織的荼毒。
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條,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
發言人又指,全國人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香港基本方針政策,即「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實施。基本法第一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因此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涉及「香港作為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的基本方針,更不容許作為達至香港獨立的手段。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榮譽董事長盧瑞安表示,基本法當年經過大批專家長期的研究而制定,並不是說修改就可以修改的,這種說法明顯是對歷史缺乏認識,不了解基本法制定的過程就信口雌黃。他批評這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是一種狹隘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