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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平治准保釋候上訴

時間:2016-11-12 03:15:26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南丫海難事件,時任首席驗船主任、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16個月。他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訴,昨日於高院獲上訴庭法官麥偉德批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蘇須交出旅遊證件,及定時向警署報到。

  2012年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蘇平治(59歲)因指示下屬不執行2007年生效的乘客和救生衣等同數量的條例,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今年6月於區域法院判入獄16個月。蘇離開法院時沒有回應記者提問。

  案情指,政府於2007年實施所有船舶均須配備兒童及成人救生衣的新法例,並給予船東一年寬限期,但被告蘇平治當時身兼首席驗船主任及本地船舶安全組總經理,蓄意向下屬發出口頭指示,要求下屬只需向新船執行新例,過往曾通過年檢的「舊船」毋須執行。法官判刑時曾指出,蘇的行為令公眾對香港公務員失去信心,辜負公眾對海事處,甚至整個公務員制度的信任,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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