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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法是港法律體系一部分

時間:2016-11-12 03:15:11來源:大公網

  圖:董建華表示,人大釋法根本就是香港法律體系的一部分,不會妨礙香港的法治/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朱晉科報道:對於香港有部分聲音認為人大釋法會影響香港司法獨立及對法官構成壓力,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表示極不認同。他強調,人大釋法根本就是香港法律體系的一部分,而且釋法集中在中央政府負責的事務,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釋法權是非常嚴肅而謹慎的,並不會妨礙香港的法治。

  董建華表示,根據基本法第158條,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進行解釋是香港法律體系的一部分,而且其解釋權是全面的,1999年的「劉港榕案」中,香港的終審法院已在判詞明言: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權是「普遍而且不受任何限制的」,這也體現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以及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地位。

  董建華稱,香港自回歸至今,除了今次涉及「港獨」問題的釋法外,其餘四次釋法分別是1999年針對居港權問題、2004年針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2005年針對補選行政長官任期、2011年針對剛果案所涉及的外交豁免權問題,連同在回歸前1996年對實施《國籍法》的解釋,可以看到人大釋法的內容,每次都是集中在中央政府負責的事務上,涉及公民身份、外交,以及根據《憲法》第62條第13款由全國人大負責的特區政治制度設計等幾個方面的問題,他稱:「對於香港法庭獲授權在基本法下對自治範圍內條款自行解釋的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表現出充分的尊重。」

  談到「港獨」,董建華表示,「港獨」主張已經超出了自治範圍,牽涉到國家的根本和統一問題,屬於中央政府負責的範疇。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此作出回應,也是憲制責任之所在。他認為,作為對保護基本法的回應,人大釋法是正本清源,以免再有人渾水摸魚,傷害香港的法治。

  不會妨礙香港法治

  對於有人批評人大釋法妨礙香港法治,董建華反問:「人大釋法既然是法律體系的一部分,按照法律規則、符合法律程序行事,又何來妨礙香港的法治呢?」他說,如果各人都以自己心中的一把尺來評價事物,以個人判斷代替最根本的法律規則,這便是真正的妨礙香港法治。他相信香港人是明白事理的,希望法律界專家也會認識到這個真理。

  至於法律界有人稱,人大釋法的時間是衝着香港法庭和法官而來,是故意這樣做的,董建華認為這是不對的,因為人大常委會定於每年雙月的月底開會,今年十月份開會的日子因為與六中全會會期有衝突,所以改於11月初召開,他稱:「法官不是敵人,其實釋法所針對的只是『港獨』,釋法內容也只是針對『港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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