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1月10日訊(記者梁康然)社交網站「香港大人網」疑似推行援交賣淫活動。該網站的兩男一女負責人各被控以一項依靠他人賣淫維生罪名,案件在區域法院判刑,案中首被告馮家俊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兼罰款。次被告司徒嘉暉處以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女被告蔡嘉怡需再次提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12月16日再宣判。
本案案情指,警方在2014年起發現「香港大人網」的成人討論區內,疑被人當成進行性交易的平台。成人討論區屬收費會員區,貴賓會員年費550元,特級貴賓年費8000元,女性則可免費入會。該討論區容許討論性喜好及交易條件等,而男會員亦可對女會員的服務質素「評級」。
控方指,首被告馮家俊(32歲)為網站伺服器管理人,兼打理男會員費用,警方及後發現該討論區收會費戶口內約有180萬元。次被告司徒嘉暉(29歲)為該討論區的助理版主。女被告蔡嘉怡(24歲)在討論區參與「評級」,並介紹女會員加入。
昨日法庭判刑時指,首被告經營涉案網站長達29個月,涉及女會員76人。討論區平均月入逾6萬元。法庭認為,首被告管理網站方便妓女進行性交易,刑責最重,念在他有悔意,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兼罰款10萬元。而次被告在討論區內不時張貼「評級」報告,旨在便利其他男會員物色心宜妓女,念在次被告在案中無實際財政收益,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至於女被告被揭有毒癮,法庭決定再為她提取多一份感化報告,以衡量需否安排被告接受自願戒毒療程,女被告的判刑將押後至12月16日,其間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