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反對派謬論「抽水」

時間:2016-11-05 03:15:08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即將就基本法第104條進行釋法。反對派「妖魔化」釋法問題,昨日急急去信立法會內會主席李慧琼,分別要求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出席內會會議討論釋法,但二人未有應邀出席。

  李慧琼昨日中午分別接獲工黨張超雄和26名反對派議員的聯署信,要求林鄭和袁國強出席會議,就人大釋法問題進行解釋。她在內會會議上表明,明白釋法事件事關重大及具迫切性,故收到聯署信後已立即要求秘書處向政府當局轉達議員的要求。律政司司長辦公室回覆指,由於時間緊迫,抱歉未能安排律政司司長出席會議。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則回覆指,由於律政司已作出解釋,無法安排政務司司長出席會議。

  李慧琼表示,若有官員在場,會令相關討論更有意義。她會與政府當局保持聯絡,商討如何跟進事件,期望能夠盡快安排會議,討論釋法問題。

  多名反對派議員隨即發言「抽水」,批評政府不尊重立法會之餘,更以謬論對人大釋法的決定表達不滿。其中,公民黨陳淑莊引述基本法第158條,聲稱只有本地法院才有權提請人大釋法,今次人大主動提出釋法,是破壞基本法。經民聯梁美芬其後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在其認為有需要時,提出釋法。

  反對派亦在內會會議前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稱根據議事規則,要求將下周三的立法會大會提前至今日舉行,並提出反對人大釋法的議案。但秘書處代梁君彥回覆指,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人大常委會,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只是國家的地區立法機關。基本法第158條規定,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人大常委會。按照過往主席的裁決,若議案擬達至的效果,是不接受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依法作出的行為,便不會獲批准在立法會進行辯論,因此裁定有關議案不合乎規程,不批准提前召開會議。

  另外,民陣將於明午由灣仔盧押道遊行至皇后像廣場,之後舉行集會,抗議人大常委會將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民陣召集人區諾軒揚言,若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來港,民陣到時會有狙擊行動。立法會法律界議員、公民黨郭榮鏗則計劃於下周二舉辦法律界黑衣遊行,由高等法院遊行至終審法院,抗議釋法。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