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1月3日訊 2016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的提名期由11月8日開始,至11月14日結束。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表示,「獲提名人士必須是年滿18歲的地方選區已登記選民,以及已登記為有關的選委會界別分組/小組的投票人或與該界別分組/小組有密切聯繫。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和喪失該資格的詳情分別載列於《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附表第17、18及18A條。」
發言人又說:「提名表格須最少由5名已登記為有關選委會界別分組/小組的投票人簽署,而每名投票人就某一選委會界別分組/小組可簽署的提名表格數目不得超過配予該界別分組/小組的委員席位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