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游蕙禎辦公室白板上寫有宣誓時所讀的英文粗口及辱華字眼\HKFP網站圖片
青年新政游蕙禎日前接受英文網媒訪問時,聲稱自己在立法會宣誓時已完整讀出誓詞,並且對自己的言行絕不後悔。但該網媒拍攝到梁頌恆、游蕙禎辦公室懸掛「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藍色旗幟,白板上還寫有游蕙禎當日宣誓時「加料」的辱華粗口字眼。有大律師認為,有關照片可以作為呈堂證供,證明梁、游宣誓時的確不是口誤,而是有意辱華,拒絕宣誓。\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游蕙禎上周五接受英文網媒訪問時,聲稱即使正確讀出誓詞,政府也可以聲稱她們讀錯,然後取消資格。「既然政府沒有標準,為何不忠於自己,向港人作出承諾呢?」她重申,自己與梁頌恆宣誓時相當認真,絕不是幼稚和無知。
清晰顯示粗口發音
游蕙禎又稱,現時街站數目不及往時,希望宣誓風波完結後,自己能夠多在街站現身。至於「自決」問題,她揚言,會把握任何機會在議會提出動議,討論「公投自決」以及入境政策等議題雲雲。
游此後在個人facebook分享這一報道,但記者發現,該網媒發布的相片顯示,其中一張相片清晰拍攝到梁、游辦公室的白板寫有People's Refxxking of Chxx-na這個辱華的粗口字眼,並且掛上早前宣誓時展示的藍色「港獨」旗幟。
豈容以「口音」「口誤」開脫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有關照片確可以作為呈堂證供。現時《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提及「拒絕或忽略作出該項誓言,該人若未就任,則須被取消其就任資格。」關鍵的重點就是有否拒絕。馬認為,相片清晰顯示了宣誓時的粗口發音,假如辯護律師仍然以「口音」或「口誤」意圖開脫,律政司就可以提交這張相片作為呈堂證供,再次肯定梁頌恆、游蕙禎不是口誤。
大律師蕭震然表示,法庭會考慮所有環境下的證供,而該相片是在梁、游辦公室所拍攝。只要英文網媒所攝的相片不是非法取得,其實就可以作為呈堂證供。至於證供的比例會佔多重,就由法官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