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0月28日訊(記者葉漢亮報道)香港郵政前客戶服務員串謀兩名舊同學,寄出超過三千件海外掛號郵件,向香港郵政訛稱逾一半郵件寄失,3年來騙取郵政逾45萬元賠償,首被告前客戶服務員陳嘉祐被判囚29個月,另兩名被告別被判囚21及20個月,三人亦需分別向香港郵政償還15萬元。
案中三名被告依次為香港郵政前客戶服務員陳嘉祐(31歲)、報稱無業的曹碩恆(31歲),及電腦系統分析員伍俊諺(33歲)。三人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判刑。
法官陳廣池斥首被告是案中始作佣者,香港郵政的「內鬼」,糾黨行事,其犯案過程長達2年半,可見他並非一時衝動,徹底的破壞誠信,貪得無厭,判處監禁29個月,判刑已考慮他向香港郵賠償得益。
陳官又指,案中另外兩名被告角色較被動,不牽涉破壞誠信行為,考慮到他們認罪、願意還款,以及個人和家庭等因素,分別判監21個月和2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