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0月11日訊(記者鄧滔)一名技術員涉嫌於旺角暴亂當晩,在相關地段燒毀一輛的士,因而被控「暴動」及「縱火」兩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將維持否認控罪。控方透露會就案件傳召18名證人,並會呈上兩段新聞片佐證。案件安排在明年3月13日開審,預定審期為5天,其間被告准繼續保釋候審。
楊家倫(31歲),報稱技術員,他被控以一項「暴動」及一項「縱火」罪,其中縱火罪指他於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與花園街交界附近,無合理辯解而企圖用火損壞一部的士,意圖損壞該財產。
辯方律師在庭上表示,被告將會否認控罪,並會否認當日曾在案發現場出現,及有參與兩項控罪所指的行為。控方則透露會就案件傳召18名證人,當中包括6名市民證人及12名警員,並不會依賴警誡供詞及錄影會面記錄,又會向法庭呈上兩段由互聯網下載的新聞片佐證。據悉,其中一段片段由NOW TV拍攝。
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及熱血公民副席主鄭錦滿今亦有到庭聲援被告,但二人於聆訊完結後,則急步離開; 被告則一度在法院大樓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