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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慈善團體冀內地推稅項優惠

時間:2016-09-26 03:15:16來源:大公網

  圖:香港慈善團體就內地實施《慈善法》舉行專題研討會」大公報記者 李望賢攝

  【大公報訊】記者李望賢深圳報道:中國首部《慈善法》九月實施,為北上的香港社會服務機構提供了新的發展空間。適值第五屆慈展會在深圳舉辦,香港新家園協會主辦「慈善法實施:社會服務創新與可持續發展」的專題研討會。不少香港慈善團體人士表示,《慈善法》實施後,社會服務領域涉及的法律問題、登記問題、籌款問題等都有了法律及政策制度層面的保障,同時希望當局借鑒香港的一些經驗,盡快就稅收優惠等方面推出具體落實措施。

  《慈善法》涉及的稅收政策一直是討論焦點之一。全國政協委員兼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世茂集團董事局主席、新家園協會會長許榮茂表示,《慈善法》制定過程中,自己和其他香港人士均提出不少香港值得借鑒的經驗,很高興看到有部分得到採納。在稅收優惠方面,香港政府採取稅收優惠,鼓勵社會人士向慈善事業捐款。他補充,《慈善法》有相關規定,但還比較籠統,希望接下來的實施細節能進一步落實。

  香港大學榮譽教授梁祖彬表示,目前中國在國際慈善排名中比較靠後,政府需要考慮怎麼支持企業去做慈善工作。很高興看到內地企業對慈善的投入愈來愈多,除了扶貧、救災、賺錢,現在也開始做一些長期人力資源投資創新的服務,出現了新的慈善文化。

  《慈善法》有利募集善款

  梁祖彬指出,香港的公益慈善事業的形成和發展與香港的特殊歷史背景有很大關係,免稅制度是一個重要環節。香港的鼓勵政策除了稅項,也包括配對基金,企業捐一塊錢,政府也捐一塊錢。所有香港上市公司每年要做一個慈善報告給政府。不過,政府一方面要監管慈善組織,一方面要鬆綁支持其發展,二者的權衡是目前香港和內地都需要思考的問題。

  有專家指出,《慈善法》的頒布也給公益慈善事業帶來挑戰,比如籌款能力的挑戰,雖然《慈善法》為社會服務機構募集社會資源打開了大門,有可能改變社會服務機構收入來源過於單一的局面,但是社會服務機構能否抓住機遇,還面臨巨大的挑戰。

  清華大學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長鄧國勝表示,社會服務機構需要提高服務效率、質量,贏得社會的信任,另一方面也需要通過項目設計,提高項目籌款。他指出,中國內地每年的籌款才1000萬元的水平,佔GDP比重不到0.3%,而美國社會捐款的比例佔GDP比重是2%點多,仍有很大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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