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消委會今年首八個月,共接到254宗有關電視機的投訴 大公報記者 林良堅攝
【大公報訊】記者張琪報道:消委會委託德國實驗室測試,本港11款48至50吋大屏幕電視機中,兩部整體評分相同的高清電視,售價相差達一倍,反映價錢與質素未必成正比。消委會建議市民選購保用年期較長的牌子,以防日後需額外支付高昂維修費用。
消委會今年五至六月期間,測試市面11款大屏幕電視,每部售價介乎3888至近1.5萬元;當中七款屬於超高清電視(4K電視),四款屬全高清電視。調查結果顯示,以5分為滿分,超高清電視全獲3分或以上,售價6980元的「Sharp聲寶」LC-48S3H型號,和1.49萬元的「Sony索尼」KD-49X8300C型號電視,同獲3.5分,但售價相差超過一倍,反映價錢與質素未必成正比。
調查亦發現,大部分樣本的出廠預設,包括廣度、對比及色彩等設置並非最佳狀態,消費者應按家居環境,適當調校畫面對比及光暗度。
消委會指出,本地數碼地面電視廣播尚未支援超高清電視,市面上的藍光碟或互聯網影像大多是全高清或以下的解像度,消費者可根據個人需求,決定是否購買超高清電視。不過,超高清電視整體畫質、高清HDMI輸入、音質效果都比全高清電視優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