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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R最快下月可接受上市申請

時間:2018-05-05 03:16:27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中國證監會昨日起就《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CDR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此外,上證報報道,按工作程序,《CDR辦法》徵求意見期為一個月,徵求意見完成後,將在進行必要修改且完成相應程序後發布實施。按照正常程序的時間推算,適格主體最快將在一個多月後可申請發行。

  《CDR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存托憑證的法律適用和基本監管原則;對存托憑證的發行上市交易作出安排,規定了發行基本條件和程序,對通過存托憑證再融資作出了原則性規定。明確存托憑證的信息披露要求,規定境外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是信息披露的責任主體。並建立存托憑證的存托和託管制度。在加強投資者保護方面,明確境外發行人應該保障境內投資者,不低於境內要求的同時,設置了存托憑證持有人單獨回購措施。豐富證監會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手段。對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作出了針對性規定,強化監管執法和法律責任。

  滬倫通擬推存托憑證互掛

  上證報引述權威渠道消息稱,除《CDR辦法》外,與此相關的一系列規範性文件也在制定過程中,這些規範性文件作為《CDR辦法》的配套細則,將在履行行業內部徵求意見後同步或稍晚於《CDR辦法》發布實施。待《CDR辦法》和配套規則正式發布實施後,企業即可以按相應的要求發行CDR的申報,證監會也將啟動受埋相關申報的工作。按照正常程序的時間推算,最快將在一月以後成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在昨日的證監會例會上還表示,按照政策安排,正在推進的滬倫通機制,也擬採取存托憑證互掛的方式實現兩地市場的互聯互通。《CDR辦法》定位於以部門規章形式對CDR的基本制度進行統一規範,但除明確了境內資本市場服務紅籌企業發行CDR要求外,也為下一步的滬倫通機制預留了制度空間,做好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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