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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不除後患無窮/馮丹藜

時間:2018-04-27 03:15:48來源:大公網

  對於戴耀廷等人不斷遊走於港台兩地,不遺餘力地鼓吹「港獨」及與「台獨」合流,香港社會僅靠有識之士口誅筆伐是不夠的,有關部門應該回應市民要求,採取果斷的、負責任的措施,對這股逆流予以迎頭痛擊。否則,不僅僅是危害國家主權安全,亦會危害到廣大的香港市民,就像「台獨」首先危害到的是台灣民眾一樣。

  從戴耀廷早前赴台與「台獨」分子一起鼓動「港獨」、「台獨」,再到「香港民族陣線」召集人陳卓南放言「港獨」要與境外勢力建立更緊密的「國際性聯盟」,與其他「獨立」勢力相配合,揚言「我們七點鐘喊『獨立』,台灣、新疆、蒙古、西藏能夠在八點鐘跟隨」雲雲,「港獨」分子顯然是覷準美國的反華勢力,近來在台海、南海、貿易等方面加緊圍堵中國之機,試圖整合「五獨」勢力,在中美矛盾爆發和攤牌前,有計劃、有預謀地配合美國等的反華勢力,裏應外合搞亂香港,遏止中國崛起。香港已經被利用作為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活動的基地。

  再說,發表「港獨」言論根本不是「言論自由」,是「狂言」、是「厥詞」,若我們再以「言論自由」之名偏袒、放縱這些歪理,那就是太善良了!

  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基本法序言開宗明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特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章第一條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現在「港獨」分子推動「港獨」已經不是單單宣諸於口,更不是學術研究範疇,而是有計劃、有步驟的行動綱領,還提出建立「港獨」的武裝力量。這都是徹頭徹尾的「港獨」活動,不單特區政府要管,司法機構要管,甚至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都有責任管,因為香港駐軍法第一條就是「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香港的安全」。

  每當「港獨」活動猖獗之時,不少人就想起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其實,對分裂主權國家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是天道,就像違法者須接受法律制裁一樣是天經地義。當年晚清統治腐敗無能,盡失民心,港英政府尚且應清政府要求,禁止在香港從事推翻清朝統治的活動,孫中山先生亦不能登岸香港。如今,中國人民在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正挺進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康莊大道上,香港作為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容許「港獨」分裂活動存在,豈不是咄咄怪事?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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