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席補選本星期日舉行,連日各候選人均在「加碼」催谷選情,包括「哀兵戰術」,希望博得選民同情一票,贏得議席。
這裏面,正面宣傳是建制派候選人較常用的戰術,重點在宣傳自己服務香港及改變議會文化、提高議事質素的決心。這種宣傳,勝在有誠意,但有時會吃虧在太老實,不夠「煽情」和吸引。
反觀反對派候選人,在「煽情」方面無所不用其極,不僅扭曲事實,甚至連最起碼的人格也不顧了。九西候選人姚松炎就是這方面的「人辦」。
姚松炎何許人也?首先,他是一名已經被DQ的前議員。姚松炎為什麼會被DQ?
答案是他上屆當選後,在宣誓就任時「不按本子辦事」,在法定誓詞中加入了什麼「維護港人社會公義」之類的言詞。
在這裏,最少有三點人格問題:
一是姚松炎既然不認同誓詞中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擁護基本法等規定,那麼,他大可不參選、不當這個中國香港特區的立法會議員,但他既參選在前、又拒誓於後,最終被DQ,如此「輸打贏要」、首鼠兩端,又講什麼原則、算什麼公義?
二是姚松炎在被DQ之後,居然再報名參加補選,還簽署了表明效忠和擁護的「同意書」;那麼,假使姚松炎當選,就職之日又將如何宣誓?在誓詞中還塞不塞「私貨」?看來,姚松炎假如當選,唯一的結果,不是違心違法發假誓,就是再次被DQ,兩者同樣都是無良兼冇品。
三是姚松炎口口聲聲要「取回」本來屬於他的議席。這真是唔知「羞」字點寫的無恥之尤。這個議席,是「天上掉餡餅」還是阿媽留下?憑什麼叫人「還給你」?DQ是法院裁決,議席與他已經沒有半點關係,姚松炎還有法治常識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