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機會與立法會議員及參與房屋資助的人士一起討論「綠置居」,發覺彼此看法很不同,令人擔心有關政策是否能行到正確的方向。
有些人以為「綠置居」政策是益了富戶。更有不少人認為,因為富戶本來就要搬走並要交回單位出來的,所以其實林鄭是把原本屬於公屋輪候冊人士的公屋偷了給買「綠置居」的富戶。事情真是如此簡單?
看回數據,反映出的並不是這樣,香港政治式的似是而非計數方法,的確是令到很多人弄不清楚真相,所以筆者是有責任在這裏陳列數據並分享我的看法。
事實上,在上次景泰苑的「綠置居」抽籤裏面只有12%的買家是富戶,「綠置居」並非只益富戶,什麼人最得益?其他88%的公屋人士的購買力可能比一般富戶更強,沒有「綠置居」,這班「隱藏的更富戶」更加不會交出公屋。如果再以景泰苑及有關富戶的數字去推演,筆者認為已確認的富戶大概是有2.75萬個,政策及市場也仍未準備空間變走這班為數2.7萬多個已登記富戶,也即是說這二萬多個家庭就算硬着陸要搬離公屋的話,樓價及租金一定會因此大升,即是社會同樣要付出代價。
再看另一數據,過去一個財政年度公屋的淨回收量只是7700個,1%的轉流率即是要100年才可以作一次整體轉流,我們的公屋政策已相當惡性了。這個正正是公屋輪候冊愈來愈長,以及雖然興建很多公屋,但公屋住戶增加亦很少的原因。
根據統計處的人口普查數據及統計年刊數據,公營租住房屋的人口:2006年是212.9252萬人,但十年後即2016年是213.1553萬人,公營租住房屋的單位數目:2006年是71.69萬,2016年是78.67萬,數據告訴我們十年間,公屋單位增加約7萬個,公屋人口只增加2300人。
為何?以下是讀者與筆者分享的事實:「一個難聽嘅事實,就係如果無居屋/綠置居,富戶會隱藏富戶身份,虛報收入資產,又將高收入的住戶成員除名後偷偷地照住,甚至玩分戶多佔幾間公屋。小弟都係公屋窮家庭出身,係極少數願意交還公屋買私樓自食其力嘅人,根本我認識嘅公屋戶中,肯交還公屋嘅人一個都無,而亦只有我屋企真係窮真係無能力買居屋。根據人口普查結果,2006至2016年政府多興建近10萬資助房屋,但居住喺資助房屋嘅住戶2006年有335萬人,而2016反而減少至只有329萬人。如果無『威逼』或『利誘』,富戶『本來就會交還公屋』根本不合邏輯,所以我認為林鄭一換一講法係成立嘅。」
因此,林鄭特首的「綠置居」政策是正確的,很多政客、高官和參與房屋政策的公職人士,也不知道香港嘅公屋問題關鍵在於轉流率低而不是供應量,綠置居只要增加到轉流率,這個才是解決問題之道。
對於將綠置居減肥推出,是愚蠢的政策決定,浪費了特首的良好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