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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決定具最高效力不容動搖\龍子明

時間:2018-01-04 03:15:37來源:大公網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有關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強調:「必須明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實施香港基本法、處理重大法律問題所作出的決定,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說的:一言九鼎。」

  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既有法理基礎又符合香港民意,但反對派肆意抹黑有關決定。表面看,這是「一地兩檢」的法律根據之爭,實際上是香港管治權之爭,是誰擁有基本法最終解釋權之爭,是國之根本不容動搖之爭。

  反對派挑戰人大故伎重施

  按照國家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其常設機關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和法律的最高解釋權。另外,全國人大常委會也擁有包括執法監督等多項法定權力,其經過法定程序作出的決定,雖然不是對法律條文的解釋,也同樣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反對派反對人大常委會決定,是企圖撼動人大的憲制地位。

  反對派企圖撼動人大憲制地位早有前科。2014年的違法「佔中」,實質是劍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政改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2014年9月16日在會見香港工會聯合會訪京團時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對香港普選作出明確規定,所作的決定是不可撼動的,激烈街頭行動不能迫使中央改變決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一地兩檢」合作安排決定後,反對派又故伎重施。所謂「法律精英」猛烈攻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其妖魔化為破壞法治和「一國兩制」的洪水猛獸,散播恐慌情緒,並刺激支持者走上街頭,企圖煽動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不滿。

  「民陣」發起的元旦遊行,名為「守護香港」,實質卻是破壞「一國兩制」。李柱銘身穿黑衣參與遊行,攻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等同是替香港法庭作出決定,做法離譜」。「佔中」禍首戴耀廷聲稱李飛「一言九鼎」的真實意思是將會更廣泛地運用法律作為壓制工具。余若薇誣衊「一言九鼎」是教壞細路。「民陣」遊行中還有人乘機舉起「港獨」標誌「龍獅旗」,叫囂「香港獨立」。「民陣」為虛張聲勢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竟然與「港獨」勢力沆瀣一氣,令市民憤慨。

  元旦遊行之前,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用上「閹割」「前所未有大倒退」等極端且具政治偏向性的詞語抹黑人大決定,完全不像是嚴肅的法律觀點闡釋,更像是一份具偏頗政治立場的宣言。特區政府發表聲明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完全依據國家憲法及相關程序而作出,具有法律效力,在每一個制度下必會亦必須有一個最高、最終權力機關,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區依據基本法享有高度自治,但亦必須尊重國家憲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國家憲制中的地位和權力。

  人大憲制地位不可撼動

  特首林鄭月娥批評,「部分法律界人士」有精英心態、雙重標準,不利「一國兩制」下保持高度自治。所謂「法律精英」,例如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facebook撰文,以狹隘荒謬的邏輯演繹「一地兩檢」安排,聲稱這種安排將損害《基本法》對香港的保障以及香港法院的管轄權。又如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聲稱,若無《基本法》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出的決定能在香港生效的做法,便等同是「一國一制」。所謂「法律精英」的這種思維方式和話語邏輯,反映出極少數人從根本上不認同由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的香港新憲制秩序。

  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國家憲法和《基本法》行使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的憲制權力,其決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反對派危言聳聽,蠱惑人心,扭曲事情的本質,企圖以兩制凌駕一國,以高度自治對抗中央的全面管治權,企圖撼動人大的憲制地位,骨子裏仍是「港獨」思維作祟。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體現的是法治的尊嚴和依法治國的原則。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也是《基本法》的創建者、解釋者及監督者,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具有同等法律的效力,這是其憲制地位決定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的決定,具有不容挑戰的最高法律效力。「一地兩檢」符合《基本法》毋庸置疑,大律師公會不過是民間機構,竟然企圖否定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的權力,只能暴露其妄自尊大,對憲法及一國的無知與傲慢。

  反對派和少數所謂「法律精英」必須尊重國家憲制秩序,理性務實看待「一地兩檢」。抹黑人大決定,甚至企圖撼動人大憲制地位,企圖阻止「一地兩檢」落實,絕對不可能得逞。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青年交流促進聯會創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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