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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同股不同權 港股注新動力

時間:2017-12-22 03:15:41來源:大公網

  圖: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對港交所拒絕引入「日落條款」有所保留

  港交所於今年就上市制度進行二十四年來最大的改革,將在《主板規則》新增兩個章節,容許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及同股不同權的創新及高增長企業,直接在主板上市,為港股注入新動力,並提升金融市場競爭力。一般同股不同權的公司上市市值最少達到100億元,而且業務必須成熟,若申請者預期市值少於400億元,更需要證明最近一個財政年度錄得最少10億元收入。至於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適用於章節申請上市,預期最低市值須達15億元。

  同時,港交所亦提出對同股不同權的公司作出限制,包括限制同股不同權股份投票權上限,每一股特殊股份最多擁有10股投票權,意味「特殊股權」股東最少只須持有9.1%股份,就能擁有話事權。同時亦要在持續發出的公司通訊中加入適當的警告。不過,卻未有建議設立「日落條款」,因怕該措施會導致香港的競爭力遜於不設「日落條款」的海外市場。

  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於港交所拒絕引入「日落條款」,這點有所保留。因同股不同權公司在上市一段時間後(例如十年),理應已建立一套完善的內部營運和管理制度,不用再過度倚靠一個或一小撮創始人,屆時應該由全體股東表決應否延續「同股不同權」制度。此外,他又指出,港交所應多為就恒指公司能否接納同股不同權股份加入恒生指數着墨,並解釋同股不同權公司的存在會否影響恒指公司修訂選股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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