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本來不是什麼大事。因為假若參與立法會工作的議員有一定大局意識和民主政治的常識,偶而「拉布」並不會造成大的混亂。但若全心全意利用議事規則來阻撓立法會審議法案的進程,從而破壞施政,則議事規則就變成破壞的手段,這便不能不修改議規,以減少對立會的破壞。
正是由於部分立法會議員本末倒置,作為「末」的議事規則便變成對「本」的威脅。這當然屬於政治鬥爭的範疇,涉及的是大原則問題——維護立法會的民主立法功能,抑或破壞、癱瘓立法會?
議事規則修改後,「拉布」或其他破壞行為並不可能完全消失。若議事規則不容許,反對派可能連議事規則也不顧,會更直接衝擊,擾亂立法會應有的程序與工作。當前的問題是:反對派會怎樣在立法會內違規呢?而會內攻擊不成,他們會在立法會外採取什麼行動呢?
在立法會內開會時違規衝擊,主席有權將之驅逐出會外,讓會議在不受干擾下順利推行。霸佔會場的結果是所有涉及者被逐出,或至多是將會議轉換場地進行。主席亦可視衝擊的程度召警察入立法會執行任務。總的原則是重建立法會程序的權威,認真嚴格對付違規者。這是立法會依法施政的原則。
在立法會外,政府有眾多現行法例可引用執行,再不能讓暴民衝擊立法會大樓,也不應讓示威者在立法會外或附近街道紮營。「佔中」的教訓是讓示威行為曠日持久,各種對社會有不同怨恨或不滿的人都會招引出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今屆政府不能縱容,也不能藉口讓警察部門自行處理而撒手不管。政府同樣需嚴格執法,有法必依,重建政府和警隊的權威。
自人大在宣誓一事上釋法,中央政策與香港執法便沒有灰色地帶以縱容「港獨」與違法者,社會的氣氛也因而大變。「佔中」及旺角暴動,使社會運作失常,部分人被媒體煽動和「反共反中」情緒誘發而支持違法者。當政治形勢清晰下來,再無僥幸大變的機會,理智與現實便取代了反智的激情。意圖渾水摸魚者,在法治壓力下,大多倉皇逃走,留下的也不敢輕舉妄動。其餘大眾則回復理智,重新擁護香港的社治與穩定,且要求香港再次發展。
形勢在關鍵點所引發的連鎖效應,使反對派不敢再輕易採取勇武衝擊的方法。議事規則的修改,正是進一步促成政治回復正常和穩定。香港不是一切回復舊態,而是經歷「佔中」等破壞,香港社會與政界吸取了教訓,中央政府也更明白香港實際的情況。
議事規則成功修改,只是香港政治撥亂反正的第一步。反對派應會不甘心,還會挖空心思、千方百計地繼續阻撓和破壞香港政府施政及社會發展。但修規已走出改變政治生態的第一步,只要各方謹慎認真,集思廣益,推動香港朝重新發展的道路走下去,機會絕對就在眼前。十九大報告提出了國家發展的偉大目標,對香港而言,融入國家發展,亦是機會與挑戰並存。
香港珠海學院「一帶一路」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