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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法律專家教「泛民」什麼才是真法治\許永周

時間:2017-09-06 03:15:46來源:大公網

  反對派幾名關鍵人物被判罪成入獄,結果遭到一些所謂的「泛民大狀」的攻擊,稱「法治已死」者有之,稱「法官染紅」者有之。只要判決不符其意願,就群起圍攻,不達目的不罷休。這種公然踐踏法治、曲解法治的做法,引起香港眾多法律界的猛烈批評,而其他普通法管轄區法律專家亦看不過眼。昨日英國前大律師公會主席、前英格蘭及威爾斯刑事檢控專員Ken Macdonald專門投稿本港報章,諷刺香港反對派「只在判決合心意的時候才支持法治」的「雙重標準」。這篇文章與其說是在批評反對派,不如說是給那些自詡「懂法」的「泛民大狀」上的最基本的法律課,教會梁家傑、吳靄儀等人什麼才是真正的法治。如果公民黨之流尚有絲毫羞恥之心,就應當立即停止荒謬的言行。

  近期的幾宗案例,包括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等人被改判入獄六到八個月,以及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的十三人被判即時入獄八到十三個月,甚至是終審法院駁回梁游二人司法覆核上訴申請,其結果都遭到反對派的無理攻擊。一些反對派普通支持者攻擊法庭,還可以用「無知」來形容,但令人驚訝的是,那些排在資深大律師榜最前的一些「泛民大狀」,其言論如出一轍。顯然,這些平日道貌岸然將法治掛在嘴邊的「大狀」,一到判決不符自身利益時,就將法治棄之如敝屣。這種可笑的言行,除了說明反對派的本質外,亦在說明法治在香港已岌岌可危。

  因此,英國的這位法律專家一針見血地指出,言論自由需要尊重,但法治更需尊重:「當分歧的意見變成攻擊合法及舉世認同的法律程序,例如檢控官提上訴的權利,或作裁決的法官之個人誠信,受攻擊的便不單是有關法律程序或法官,而是法治本身。以誇張言辭作抨擊的人,正冒着侵蝕他們聲稱想要捍衛的價值之風險。」

  實際上,以上說的,根本就是每一位法律系新生都會明白的道理,也是普通法之下的一個基本原則,「泛民」是真的不懂,還是欺侮香港市民不懂?「泛民」的「法治」,根本就存在「雙重標準」:符合自己利益的就是,不符合的就不是,這是多麼荒謬的理由。Ken Macdonald在文中尖銳地諷刺這批人說道:「詆毀本港的高級法院——與本港法治關係最密切的機構——似乎是個可悲的錯誤。有些人,包括一些對事情理應有較深了解的國際非牟利組織,認為香港上訴庭最近的判決是打擊民主。這不過是一群自稱擁護法治的人,因應某宗判決的政治需要,而調整他們對法治的理解。假如有人只是在判決合心意的時候,才支持法治,其他人也可在判決合其心意時支持法治。應盡量避免行這危險之路。」

  當前香港的反對派走的正是一條「危險之路」,是一條踐踏法治、摧毀法治之路。儘管他們打着「自由」的冠冕堂皇旗號,但實際上難掩其無視法治的本質。英國法律專家這篇文章,足以讓「泛民大狀」們感到羞愧。

  反對派的言論其實早就在香港遭到批評,一大批法律界有識之士已公開站出來指出其荒謬之處。例如,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接受報章訪問時指出,指控法院向示威者判刑有政治動機,是毫無根據的說法:「這些指控會影響公眾對司法獨立的信心。這是不負責任亦不應作出的指控。」他並說,大家可以同意或不同意案件判刑,但他看不到判刑是受到政治干預,認為提出有關說法是「荒謬的(absurd)」。而曾任刑事檢控專員十二年的江樂士也指出,案件原審判刑明顯出錯、過度寬鬆,案件明顯需要覆核,事實上律政司司長提出刑期覆核是唯一選擇,否則案件可能將成後來同類案件的先例,令法律走向錯誤方向。

  從「公民抗命」到「違法達義」再到公然攻擊法庭和法官的判決,香港市民看到香港的法治是如何一步步被反對派「侵蝕」的。如果不盡快遏止其錯誤言行,尤其是對青少年的誤導,則不用多久,香港的法治將成為空談。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廖柏嘉勳爵三年前曾說:「我可以很肯定和自信的說,目前還沒有發現香港的司法獨立受到破壞。」然而,反對派只要一日不收手,法治也就會受到危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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