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及罷免陳章萍是否觸犯《僱傭條例》,教育局委任校董雷其昌(圓圖)回應,事前已諮詢法律意見,認為陳在管理上分化老師,「拉一派打一派」,晉升上不跟程序,有新進老師三年內連升三級等,陳所犯過失非常嚴重,認為陳亦未有出席答辯是自行放棄權利。雷又稱,考慮校長表現後,故解僱陳章萍「完全沒問題」,期望9月1日開學時,新校長能上任。
雷其昌又說,陳章萍曾透過律師向教育局表達五點回應,但校董會經考慮後決定完全不接納,又稱在諮詢過政府內外律師的意見後,認為陳章萍所犯過失非常嚴重,即使對方正放病假,但校董會仍可按《僱傭條例》第9條將其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