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中)表示,預計新板最快於2018年可以推出,創業板改革或可提早 大公報記者黃洋港攝
港交所(00388)進行大改革,一方面計劃增設兩個新板,以容納同股不同權公司,以及吸引美國公司在香港作第二上市。此外,港交所亦會重新為現時創業板定位,以及提高主板的上市門檻。創業板以後不再是轉主板的踏腳石,亦不能以全配售方式上市。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預計新板最快於2018年可以推出,創業板改革或可提早。業界認為,由於新板容納同股不同權公司,故需要增加有關公司的透明度及制衡董事局的規定。
大公報記者 王嘉傑
雖然港交所於2015年就不同股權架構進行概念諮詢後,被證監會以香港沒有集體訴訟為由,而認為本港股票市場不宜納入股不同股權公司,加上當時普遍聲音並不接納同股不同權的公司上市,最終港交所擱置進一步推出不同股權架構的詳細諮詢文件。不過,近期市場對同股不同權態度有變,證監會又重提當時並沒有否決同股不同權公司來港上市。港交所因此決定推出創新初版及創新主板的框架諮詢,為期兩個月,諮詢期至8月18日。
兩新板不設特快轉板機制
其中,創新初板主要吸引初創的新興經濟公司,而有關公司無需要財務或業務紀錄要求,因此是高風險的公司,故只開放給專業投資者。此外,對有關申請人採取「比較寬鬆」的合適性的評估,至於「比較寬鬆」的合適性制度,將在實際應用一段時間後再刊發相關指引。同時,創新初板與創新主板之間不設特快轉板機制。
同時,港交所亦有考慮到可能有很多沒有盈利的「舊經濟」選擇到較易上市的創新初板。李小加表示,上市委員會對於「新興經濟」定義,初步包括該公司的增長是來自技術、知識產權、創新力量等,但不限科技相關,有關定義可能隨時改變。
冀引中概股來港第二上市
此外,相對於創新初板,創新主板的基本上市財務要求與主板一樣,而且上市後亦會受到如主板公司般的監管。不過,最大不同可能是該企業是採用同股不同權,而且美國上市的公司可選擇到該板作第二上市,並獲豁免股東保障水平須等同香港的規定。李小加表示,有該板塊可讓中概股作選擇,又指出在文化、語言及業務架構等因素下,相信中概股會考慮在港作第二上市。
創新板的退市程序亦較現時主板及創業板為快,其中創新初板的公司連續停牌90日便會立即除牌,至於創新主板則是連續停牌半年後除牌。李小加表示,有關做法是容許上市公司既容易上市,亦容易被除牌,讓市場參與者知道創新初板並非一個「造殼工場」。
諮詢文件亦指出,可能會對創新板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設定一些持續量化條件徵詢市場意見,例如股價要高於某個水平,公司如果在限期內未能符合這些條件,則列入「觀察名單」,若一段時間後仍達不到所需水平,其證券將被除牌。
主板最低市值要求增至5億
與此同時,港交所亦發出創業板及主板的修訂諮詢。當中創業板的定位會有所改變,由過往定為主板的「踏腳石」,變為獨立的中小企業板塊。李小加解釋,有關做法是確保創業板不會變成「造殼工場」,而現時已經上市的創業板公司,不受這些建議修訂所影響。至於主板的上市要求的最低市值亦由2億元增加至5億元。另外,港交所認為目前創業板現行除牌機制有效,不需要徹底改變,但會於稍後就修訂主板及創業板的除牌政策諮詢市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