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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準試英文寫作僅39%達要求

時間:2017-05-26 03:15:45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唐曉明報道:教育局昨天公布2017年一月舉行的「教師語文能力評核」(俗稱教師基準試)結果,英文科寫作卷的考生,成績達到語文能力要求僅得39%,但英語課堂語言運用卷,達標率則達九成七。考生將於今日收到考評局寄出的成績通知書。

  今年有1471人參加英文基準試,1954人參加普通話科評核。英文科的閱讀、寫作、聆聽、口語課堂及語言運用(只限教師),分別有932、1070、869、980及332人報考,成績達到語文能力要求(三級或以上)的考生分別有793、414、718、543及323人。普通話科方面,共1439人報考聆聽與認辨,860人成績達到語文能力要求,報考拼音、口語及課堂語言運用(只限教師)則分別有1276、599及462人,成績達到語文能力要求分別有704、460及404人。

  另外,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表示,絕大部分參加基準試的考生都不是教師,再次促請教育局更改基準試名稱,「以免繼續錯誤引導公眾,造成負面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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