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1月2日訊(記者王嘉傑)證監會公布,大華繼顯香港及大華繼顯期貨香港前代表黎耀桐因違反《操守準則》,遭證監會禁止重投業界十年,由2016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1日止。
證監會對大華香港一個帳戶於2011年3月11日日本發生海嘯後所進行的日經期貨合約買賣作出調查後,採取上述紀律處分行動。證監會發現,黎耀桐虛報他與一個客戶帳戶的持有人並無關連;秘密地及在沒有適當的授權下進行委託交易;導致向客戶發出了不準確及具誤導性的帳戶結單;誤導僱主以為他正準備減低客戶帳戶的風險水平,而事實上卻在大幅地增加風險持倉;及沒有以維護客戶最佳利益的態度行事。
原因是他在客戶帳戶沒有足夠資產滿足保證金要求及償還被追收的保證金的情況下進行交易,結果造成接近5000萬元的交易虧損。黎的行為並不符合《操守準則》所訂的標準,令他作為持牌人的適當人選資格受到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