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阻止在立法會的分裂行為,政府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不讓辱華議員有機會再宣誓,不讓分裂國家主權的「議員」走入香港的議事堂。因為「港獨」不認祖歸宗,侮辱華人,沒有資格參與議論香港前途,更不能讓他們在議事堂播「獨」。建制派議員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在兩名辱華播「獨」的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及梁頌恆準備重新宣誓就職前,集體離場抗議,刻意流會,終令游、梁及另一本土派議員劉小麗暫無法「再宣誓」就職。此為正義之舉,舉措正確。阻制反華者、阻制「港獨」人士進入議事堂,以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必須重錘出擊。
宣誓辱華播「獨」已失資格
香港立法會候任議員進行宣誓儀式,青年新政的游蕙禎和梁頌恆,以英語宣誓時把中國發音成「支那」及展示「香港不是中國」的橫額,游更以髒話作為共和國的英語發音。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不接納游、梁及姚松炎的誓詞,並按議事規則指出三人不能參與包括香港立法會主席選舉等會議及表決,直至新任主席為三人重新監誓。此外,劉小麗在宣誓時以「默哀」形式五秒讀出一個字,歷時十二分鐘四十六秒,破了立法會宣誓時間紀錄,該宣誓後來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布無效。
立法會議員民選,代表民意,但立法會宣誓同樣重要,意味着你不僅有民意基礎,同樣還要有遵守法紀、尊重祖國民族的精神,這才是服務香港的基石。當選議員都是有政治理想的成年人,懂得在香港的法治精神和社會精神下,可以做什麼。立法會不是幼稚園,小孩犯了錯可以不認錯而受原諒。更不能容忍的是,梁頌恆、游蕙禎刻意宣揚分裂祖國,侮辱民族,是對十三億中國民眾及海外數千萬華僑不敬,言行極為惡劣。
建制派強調,兩人必須公開向全球華人道歉,且宣誓無效已失去議員資格。有建制派更提議不停發動「流會」,直至政府挑戰兩人議員資格的司法覆核正式開審為止,誓要將兩名辱華播「獨」者踢出立法會。建制派「流會」實屬迫不得已,在大是大非面前,絕對不能退讓。因為事發後,梁、游不思悔改,堅持不認錯。如此這般,還安排重新宣誓,不等於繼續讓他們在立法會播「獨」,效果不是同樣惡劣嗎?
「港獨」勢力自兩年前「佔中」後逐步形成,從幾個小丑搖動「港獨」旗,到今天大模大樣想走入立法會議事堂繼續他們的行動,不就是社會姑息養奸的後果嗎?至今還有人做東郭先生,說什麼「不理會港獨,他們就沒有市場了」,說什麼「港獨鬧大,回擊他們反而是助長」,說什麼「港獨人士要有實際行為才是違反法律」等等。但就這麼幾個人,鬧「獨立」、破壞基本法,搞得香港烏煙瘴氣,搞得立法會無法議事,他們綁架香港、禍害香港,再聽之任之,香港沒有明天。
更嚴重的是,「港獨」肆虐,造成社會撕裂、動盪。新一屆立法會亂象橫生,街頭抗爭的「港獨」分子又搖身一變要成為合法的立法會議員,把街頭亂象帶入立法會。他們進入立法會,深入到建制內,議事堂永無寧日、香港永無寧日。大家都知道「港獨」是不可能的事,也領悟到「港獨」的危害,但包括阻止「港獨」候選等,政府多番出手都無功而回,顯得束手無策。今天,政府、建制派人士只是小試牛刀,以阻止誓不悔改的播「獨」者入立法會,相信堅持正義的香港市民不會反對。
制裁「港獨」並非無法可依
現在的問題是,反「港獨」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這是原則問題,是政治立場問題,更是法律問題。香港人乃至十三億中國人都不懷疑「港獨」違法,分離祖國有罪,起碼基本法中明文規定了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但有人偏偏認為無法可依,而有灰色地帶。我認為,如果香港沒有法律能夠界定、加以制裁,國家還有維護主權的《反分裂法》,完完全全有約束力。
我曾撰文指出,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但涉及國家主權的外交國防由中央管轄,中央依據基本法的權力管起來,依據維護國家主權的相關法律來實施,不會無所適從。
眼見「港獨」越鬧越無底線,當然,「港獨」本來就突破了可以容忍的底線。政府和司法部門可以做的,就是依法重錘打擊。 資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