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上有些人、有些事,明明是有可為的變「廢柴」、明明是強勢的變「弱雞」,真是令人煞費思量和難以理解。
不過,梁君彥今日「裏外不是人」的困境,雖然尷尬,卻是咎由自取、自招其辱,怪不得別人。
對此,梁君彥一再強調,他有責維護議會制度,按照立會條例,因此無權「剝奪」梁游兩人重誓的權利,雲雲。這種說法,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且本末倒置,是非混淆。
作為立會主席,當然有責維護議會的尊嚴與體系,但有候任議員如梁頌恆、游蕙禎者,在宣誓就任時身披寫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字句的披肩,口宣「支那」、還要fxcking,這又是那門子的體制與尊嚴?
梁、游二人,連作為一個人、一個中國人的人格與良知都不顧了,梁君彥又有什麼必要和道理要去維護他們的「權利」與「尊嚴」?有他們鼓吹「港獨」和辱國侮民的「權利」和「尊嚴」,就不會有立法機關的尊嚴,更不會有「一國兩制」、基本法的權利和尊嚴。
作為由建制一方推薦和支持的立會主席,梁君彥完全可以、而且應該秉持「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準則辦事,把維護特區法治和議會尊嚴放在第一位,梁游二人明明是拒絕依法宣誓,明明是「支那」辱國,公開販「獨」,百分之百已經違反了基本法和參選「確認書」,為什麼還要對他們「法外施仁」,在當日已給予兩次機會之後還要給予他們再次重誓的機會?這到底是在護會還是損會、是在依法還是違法?
事實是,梁君彥的「顧慮」是不言而喻的,但作為立會主席,不能依法辦事、不敢直斥其非,言行閃爍,是不會得到任何人尊重的,離「依法」和「公正」二字更是遙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