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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港獨」向文化界滲透/鬱 壘

時間:2016-09-13 03:15:50來源:大公網

  九月九日下午六時,在會展中心舉行的香港文化界慶祝國慶六十七周年酒會上,有一位女士竄到主席台前,高聲喊叫「梁振英下台」十幾次,打斷蒞會之國務院文化部副部長的賀辭,造成極壞政治影響。

  本土行動骨幹「鬧場」

  那個囂張跋扈的女孩名叫查映嵐,自稱「八零後廢青」,係本土行動成員、「佔中」骨幹、數碼廣播《八十後今晚打老虎》節目主持、鳩嗚分子,曾在保留皇后碼頭事件被警察清場抬走。

  更駭人聽聞的是,她是民政事務局所轄藝術發展局視藝小組的受薪審批員兼文學月刊《字花》的編輯。《字花》受藝發局資助十年,累計耗費公帑一千多萬元,該刊創辦人鄧小樺九日晚上在其博客公開支持查映嵐,稱「與有榮焉,叫出真實的話語」,真是同惡相濟!

  《字花》是一本封閉性的同人刊物,其內容偏激、無聊兼無厘頭,業已滲透到幾百家中學。編者承認,每期十三萬元開支中,藝發局資助佔了七成。早先藝發局曾規定,資助文學刊物不得超過兩年,然而《字花》得天獨厚,破天荒地領取了十年的公帑資助。這一千多萬究竟是怎麼批下來的呢?

  事緣十年前有個兼任藝發局委員的演藝學院院長裁定擴大審批員隊伍,不問藝術成就,只要具備學銜與教職,都可申請擔任十個藝術界別的審批員。於是文學小組聘了八十七個,視覺藝術組聘了九十個。文學組八十七個現任審批員中,多數是大、中、小學的教師或校長。他們雖能上台講課,卻未必諳熟文學創作、文學評論與出版業務。試問沒有作品或雖自費出過一本書但銷量極差的人,怎能評審成熟作家的作品?又如視藝組所聘九十個審批員,其中不少人連簡單的素描都不會畫,反而冒出所謂「行為藝術家」。試問他們有何德何能評審每年幾百宗申請畫展資助的個案呢?譬如成龍、劉德華、黃百鳴等人,倘若不會演戲,怎能升任導演?即使藝術院校導演系畢業生,也要先過演出關才能執導呀!同理,不會踢球的人怎可充當足球隊的教練?徐寅生、郎平不都是榮獲奧運冠軍金牌後才當上乒乓球、排球教練嗎?

  非藝術家濫竽充數成藝術界別評審員,除了可以開後門給諸親好友輸送利益(評審《字花》的審批員就有該刊的長期作者)外,絕難避免在評審過程中出現概念、定義、認知上的差錯。事實上,在評審員一年一度的座談會上可以發現,許多審批員連資助準則都不曉得,其評審結果肯定是荒腔走板的。

  評審員是怎樣產生的?那是各藝術界別小組分別審核批准的,藝發局委員原來是文學、視藝、音樂、舞蹈、戲劇、戲曲、電影、藝術教育、藝術評論、藝術行政各界的藝術家一人一票選出的。就好比股票行的老闆選出金融界議員,七十二行的工友選出勞工界議員。不幸,十年前,還是那個演藝學院院長,發明了「捆綁式選舉法」,即每位選民投十票,藝員可以投票選作家的領袖,歌手可以選畫家的領袖,這就產生了非民主的效應:戲劇界四千多個選民輕易可以壓倒文學界的二百多位作家而選出無作品的假作家。作家本是個體戶,一人只能投一票。然而一個劇團(儘管多數是業餘劇團,一年演不了幾場)一百多人,享有一百多票,連端茶掃地的阿嬸、阿公都成了藝術界選民。所以在二○一二年的藝發局委員改選時,戲劇界幾乎包攬了十席民選委員。

  侈言「民主」者最不民主

  文學界本來是愛國愛港力量的票倉,香港十幾個作家團體相互協調、齊心協力,本來都可以做些愛國愛港的事,但是現行制度把作家們的手腳都捆住了。因為作家都是個體戶,全部兩百多位作家去投票必定不敵戲劇界的四千多票,而在傳統上,戲劇界是「泛民」的票倉。筆者曾在「佔中」的連儂牆告示板上看到有一千多個戲劇界人士的大名。

  再者,香港的法定機構如貿發局、以前的康體發展局,委員都是受薪的,唯獨藝發局委員是義務職,連出席會議的五十元車馬費都被否決,原因是當年月薪十幾萬元的演藝學院院長堅決反對受薪,這樣就使十位民選委員要自貼車錢與時間去枵腹從公。那時藝發局秘書處職員因公出差,去北京可領取旅行津貼每日1659元,去英國171英鎊;而藝發局民選委員一直是自掏腰包出門公幹的,而且局方規定,凡委員涉遭遇歹徒公然誹謗等案,必須自己出錢應付官司,不得動用公帑。這樣的訴訟,動輒每宗兩三千萬。既然民選委員只有義務、毫無權利,在作家、畫家那些單幹戶中,自然乏人騰出休息天去投票了。於是,戲劇界水漲船高、人強馬壯,全面控制了藝發局的決策與批款大權。九月九日的國慶酒會鬧劇,就是這樣釀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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