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港交所提高沽空股份門檻,尤其對半新股要求更是倍增。資料顯示,港交所將於7月4日起,修訂可賣空的指定證券名單的選取準則,以配合香港證券市場的發展。有關修訂為根據2012年推出的框架進行定期檢討的結果。
在新準則下,可賣空的證券市值維持至少於30億元,而過去12個月總成交量對市值比例,則由現行不少於50%提升至60%。
對於上市不多於60個交易日的股份,公眾人士持股量的市值,在上市後第二個交易日起計20個連續交易日,均需不少於200億元,同時間總成交量不低於5億元。現行計算由上市當日起,市值門檻100億及成交最低要求2億元。換言之,新準則下能夠成為可沽空的半新股門檻,比目前大幅提高超過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