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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平台企業不得將涉稅義務轉嫁從業人員

時間:2025-09-30 05:02:45來源:大公报

  圖: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對於平台各類涉稅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查處,切實保護平台內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圖為外賣員駕駛電單車派送食品。

  【大公報訊】據新華社報報道:隨着互聯網平台企業將於10月1日起首次正式報送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國家稅務總局將依法嚴查個別平台藉機向外賣員、快遞員等各類「小哥」變相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國家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互聯網平台企業應當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義務,引導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依法合規享受稅收優惠和履行納稅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平台企業的涉稅義務轉嫁給平台內的從業人員,更不得以代扣代繳為藉口向從業人員額外收取費用。

  「外賣員、快遞員等各類『小哥』無需報送收入信息,稅負不會增加。」吉林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院長張巍說,新規明確互聯網平台內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的從業人員,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或者不需要納稅的,無需報送其收入信息。

  保護平台內從業人員合法權益

  為減輕平台內從業人員在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環節的負擔,國家稅務總局還專門出台配套公告,明確了對包括外賣員、快遞員等各類「小哥」在內的平台內從業人員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採用累計預扣法來預扣預繳稅款。

  「按照公告規定的累計預扣法來計算,對實際月收入在6250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的平台上各類『小哥』無需預扣稅款。」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說,即便月收入高於6250元被暫時預扣了小額稅款,在次年的年度匯算時,還可以申報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租金等扣除項目,並依法申請退稅。

  公告還明確,從業人員自互聯網平台企業取得的服務收入,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稅等稅費優惠政策,不需再按次申報繳納增值稅。

  「對於平台各類涉稅違法違規行為,稅務部門將依法查處,切實保護平台內從業人員合法權益,促進平台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國家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上述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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