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財團就灣仔樂基中心的修訂方案再向城規會提交申請,以重建1幢樓高27層(包括2層地庫)商廈,涉及總樓面約近10.4萬方呎,對比舊方案的總樓面減少32方呎。前日已獲規劃署開綠燈,昨日經由城規會審議後獲准在附帶條件下重建。
該物業位於灣仔道165至171號,現時屬「住宅(甲類)」地帶,擬建食肆、商店及服務行業及辦公室。
財團持有的元朗大棠大棠路丈量約份第116約地段等,鄰近大棠路,地盤面積約17696方呎,最新向城規會申請放寬地積比率限制,由0.4倍申請略微放寬到0.48倍,以興建1幢2層高的分層住宅樓宇,包括16個單位,涉及可建總樓面約8493方呎。項目東面為顯峯居,目前屬「住宅(丁類)」地帶,申請擬議略為放寬地積比率限制以作屋宇用途。
上址現狀為5座3層高的屋宇,涉及5個單位,樓面面積約7029方呎。申請人指出,擬議重建方案符合特區政府長遠發展的願景,支持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新方案僅為低層及低密度住宅發展,應被視為符合現有的用途的規劃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