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财经 > 正文

捲18億造市案 黃曉明認理財不謹慎

時間:2018-08-16 03:17:35來源:大公報

  圖:黃曉明發聲明澄清自己與母親並沒有參與股票操控/網絡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王芳凝報道:內地藝人黃曉明涉「18億股票操縱案」已數天,昨日凌晨黃曉明親自發聲明回應強調,他不認識高勇,未曾參與任何股票操控,也從未投資長生生物,事件是自己理財不謹慎導致。有律師指出,黃某明、張某霞與高勇的關係是證券交易代理行為,屬於證券交易代理中的「善意第三人」情形,因此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黃曉明昨日凌晨發的聲明作出了四點回應。其中涉及股票操控,他承認股票帳戶開立後由母親代為管理,母親將帳戶委託給路某代為理財,經由路某介紹轉委託給高勇管理,高勇帳戶組所從事涉案交易,由高勇決策,自己與母親並沒有參與。就媒體指控他組團操控長生製藥,他澄清自己投資的是長生生物前身的「黃海機械」,該投資是在2014年三季度委託路某透過理財帳戶所進行,並已在當季度退出。「黃海機械」2015年才被借殼,2016年才更名為「長生生物」。

  中國證監會上周五披露了高勇以20億資金違法操縱精華製藥案的處罰情況,作出的罰沒金達17.9億元(人民幣,下同)。處罰通知書裏面提到,高勇以其私募公司平台,成立了傘形信託帳戶,同時吸引了包括黃某明的多個自然人帳戶,其中,黃某明帳戶開立後由其母親張某霞管理使用。

  藝人明星一舉一動一直備受市場關注,在資本市場上,趙薇因涉及高槓桿買殼而被禁止進入股票市場五年,是次黃曉明事件的演變仍有待觀察。據了解,監管層目前並未對黃曉明進行處罰。

  目前,高勇操縱的帳戶組中的個人證券帳戶屬於出借帳戶還是委託理財,成關注焦點。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厲健律師認為,是次事件「是『出借』證券帳戶還是『委託』炒股,就本案而言,主要還是『委託』,即張某霞將黃曉明證券帳戶部分委託高勇管理。通常來說,委託炒股的資金來源、盈虧結果由委託人承擔,具體買賣股票操作由代理人負責,代理人根據帳戶盈虧約定比例獲取報酬或承擔部分虧損」。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