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什麼都講究「網紅」的時代,有些美食卻依然固執地堅守着自己的老派,比如蒙特利爾熏肉三文治(Montreal Smoked Meat)。它就像美食界的古董,不張揚不賣弄,厚實飽滿的身影下,是整座城市堅韌、粗獷的靈魂香氣。
故事要從十九世紀末說起,東歐猶太移民踏上魁北克的土地,隨身帶的除了母語,就是祖傳的一手醃肉技藝,在漫長的冬天裏,恰好保鮮又果腹。從一家簡陋熟食店做起,味道越來越出名,口口相傳,最後整條街都被它饞哭了。
醃肉不容易,選的是物美價廉的牛胸肉。不能太貴,但得肥瘦相間,看起來紋理複雜,尋常人家難料理,可到了懂行的人手裏,經過至少七天的「香料浴」,就會變成珍饈美味。醃製用的香料各家不同,通常都包括黑胡椒、蒜粉、月桂葉、芫荽籽,每樣配比都關係到最終口感,沒經過祖輩檢驗根本拿不出手。醃好的肉低溫熏上十幾個小時,直到出爐時外表深褐,內裏像粉嫩的腮紅,才算合格。正宗的蒙特利爾三文治要搭配黑麥麵包,就像肉的支柱,要鬆軟,但有骨氣,托住肉汁綽綽有餘。再抹上顆粒分明的黃芥末、放入酸黃瓜,辛辣不刺激,還有人負責解膩。說是「酒池肉林」,為何還能升起一陣小清新?
第一次吃它,我完全驚異於滿口的嫩滑多汁,明明是高高一摞的肉,明明看不見什麼肥油,但就是絲滑,溫柔,初次相遇就能把人征服。一咬便有上頭的酥脆,隨即肉汁穿過麵包氣孔,熏香味被黑胡椒襯托着,鋪天蓋地襲來,緊接着芥末的辛香和酸黃瓜的爽朗合力圍攻,你說還怎麼逃?一種味道,能同時包含濃郁和清爽,簡單與精緻,很多人說,這三文治就好比蒙特利爾本身,直白真摯,在破曉,就能給你一個迎頭而上的擁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