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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完善/執行才是力量\米哈

時間:2022-01-21 04:25:12來源:大公报

  世人都有一種誤解,總是覺得文人、藝術家沒有理財的必要,彷彿一談到錢,就會損害到創作的過程與質素一般,但我特別贊同一位前輩的話:「理財,是為了換取自由,有了自由,才可以創作。」

  有關「財務自由」的書不少,其中一本是托尼.羅賓斯(Tony Robbins)的《錢:七步創造終身收入》(Money: Master the Game)。羅賓斯是一名頗有爭議的「人生教練」(有機會再另文談此人),而《錢》一書是他其中一本暢銷書,是他訪問了五十名著名投資人而寫成的理財書籍。

  在書中,羅賓斯談到不少技術性的理財知識,包括如何計算出可以達到財務自由的投資金額、每月投資配置、基金選項等等。以上的都是執行細節,在我讀來,這七百頁內容的原則只有一條:投資,越早越好。

  羅賓斯寫到一個速遞員的故事。話說在一九二四年,有一位名叫西奧多.約翰遜的年輕人,入職一間美國速遞公司。約翰遜是一名盡責的前線速遞員,慢慢成為了公司的長期服務員。作為基層員工,他數十年來的年收入始終沒有超過一萬四千美元。

  但,約翰遜有一個「良好」的投資習慣:他持續地將收入與年終獎金的百分之二十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到了約翰遜年滿九十歲的時候,他投資在這公司的股票總值達到七千萬美元。以港元換算來理解這故事,即一名月入不超過一萬元的人,在退休後有超過五億四千萬的資產。

  這是匪夷所思的故事,旨在證明「投資,越早越好」的道理,而這故事還有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點子,例如投資單一股票不算是「良好」的投資策略,又例如居然有人會愛自己的公司,愛到將收入買回自己公司的股票,猶如都市傳說。

  我認同羅賓斯的一個說法:世界上有不同的投資工具,我們先要知道它們,才能作出選擇,但「知道不是力量,執行才是力量」,越早執行,累積的力量越大。

  話說回來,為什麼我會突然說起理財來呢?我見到我的稅單又快要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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