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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人與事/舊夢不須記?\周軒諾

時間:2023-02-02 04:24:50來源:大公报

  香港以前有一首粵語流行曲叫《舊夢不須記》,由黃霑包辦詞曲,雷安娜主唱。歌曲旋律悅耳,歌詞言之有物,聽兩三次已經令人琅琅上口。《舊》部分歌詞如下:「舊夢不須記,逝去種種昨日經已死,從前人渺,隨夢境失掉,莫憶風裏淚流怨別離。舊事也不須記,事過境遷以後不再提起,從前情愛,何用多等待,萬千恩怨讓我盡還你。」

  很多人都說人要向前看,說逝去了的都已逝去,說不用緬懷過去。可舊夢真的不須記嗎?諸位一覺醒來時,不是都在回味夢中經歷的人與事嗎?我們周遭的人,又有哪一位是不記舊夢的?不過話說回頭,某些人的確記憶力有限,不是他們不想記舊事,而是腦袋裝不下,想記也記不了。

  又好像家母所說,舊事,記到便記,記不起的,毋須強迫硬記。她說眼下已經忙到不可開交,哪有閒情逸致去記某人畢業幾多周年、某歌曲面世多少周年、某球隊奪冠多少周年。她認為管好自己哪幾天要去醫院看病覆診、哪幾天要幫忙照顧孫兒孫女、哪幾天要到姨姨家幫手看門、自己家當和銀行存摺放在哪兒、緊急求助電話號碼是什麼、摯愛至親出生日期這堆「重要事」便可以了,連自己生日也不須刻意去記。想想也不無道理,對她老人家而言,眼前的事(即是迫在眉睫的事),就是最要緊的事,舊夢,她確實不須記。刻意記着八歲、十八歲、五十八歲時發生的往事,對她解決面前的瑣碎雜務於事無補。

  可是對我來說,往事並不如煙,已經發生過的事,不管好事壞事,都有其意義。拜記憶力不錯所賜,很多歷史片段我都記得。三十多年前,外公曾在賽馬會贏了「馬仔」,彩金達七萬港元(三十多年前的七萬元算不俗了),特意在沙田禾輋邨一酒家宴客。去年聖誕節,我跟幾個姨姨、舅父提起這件事,他們竟無一人對此有印象,四姨還打趣說:「你阿公鋪草皮都唔止呢個數啦,記呢啲。」故此記不記舊夢舊事,真的因人而異。

  一代球王比利與香江音樂大師顧嘉煇月前相繼與世長辭,他們的傳奇一生和輝煌成就,又需不需要記?不重溫舊夢,怎了解偉大人物的經歷和貢獻?怎吸取有用的價值和經驗?所以我也跟學生說,《舊夢不須記》的確動聽,餘音裊裊,但聽聽就好了,舊事,該記的還是要記,若果不回首舊事,你們哪有素材寫東西?

  但我也要承認,記性好不一定是好事,須知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人難免會遇上一些心碎、哀傷或恨錯難返的事情,例如災難、慘劇、至親去世、感情破裂等等,每想一次,每痛一次,這些情況下,愈善忘便愈好。

  總而言之,好夢,必須記;噩夢,不須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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