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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新聞/修訂堵漏洞 完善人才政策

時間:2025-08-01 05:02:00來源:大公报

  圖:新安排下,如未達兩年居港規定者,將同樣是本地生,但須以自資方式入讀資助學位。

  近年各項人才計劃吸引人才子女來港讀書,政府修訂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和資助申請資格,高才子女需要在港居住兩年,才可獲學費資助報讀本地專上課程。實施前有過渡期,政府希望吸引受養子女盡早來香港讀書。教育局發言人表示,留意到這類申請顯著增加,但部分學生並無來港居住,影響升讀大學機會,決定完善有關制度。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表示,新規定推出後,相信來港報讀本地日校課程的高才子女會增加,教育界已準備好迎接這批學生。專家指出,特區政府充分聆聽不同意見,相信今次修訂對有意來港發展的家庭不會有大影響,因設有過渡期作緩衝,可鼓勵人才提早來港,落地生根。\大公報記者 江凌風

  近年政府積極「搶人才」,成效卓著。政府表示,截至上月底,各項人才入境計劃共接獲近50萬份申請,當中33萬宗已獲批,近22萬人才攜同家人抵港,數目遠超3年合共引入10.5萬名人才的目標。人才集聚香港固然是好事,但不少受養子女以自修生方式報讀中學文憑試,並以「本地生」身份報讀本港大學,衍生「考試移民」問題。

  三年過渡 合理時間規劃

  昨日,政府公布有關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和資助申請資格的修訂,明確「本地生」定義。修訂設立過渡安排,即在2027/28學年(申請周期於2026年10月開始)的居港規定設為一年,2028/29學年起才實行兩年的居港規定,受影響人士有合理時間自行作出規劃,並讓大學聯合招生處和各院校入學事務處有足夠時間作相應的行政安排。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為了釐清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和資助申請資格,確保公帑用得其所,教育局考慮海外做法和香港實際情況,認為受養子女須居港滿兩年才符合資格申請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至於持有全職工作簽證/工作許可證或各項入境計劃下的簽證/進入許可的人士,將不再符合資格申請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

  教育局發言人指出,受養子女申請大學聯招數目,由2020/21學年的200宗,上升至2024/2025學年的1048宗,留意到有顯著增加,而部分學生並無來港居住,但以本地學生申請資助學額,決定收緊申請門檻。

  這類「受養人」日後申請八大的資助專上學額,必須在課程首日前,通常居港滿兩年,申請時要提交入讀全日制學校兩年的證明或每年離港不多於90天的紀錄,即使即日來回亦視作離港,2028/29學年起全面實行。其間會設過渡安排,2025/26學年及2026/27學年不受影響,而2027/28學年就只會要求受養人居港滿一年。

  兩全策略 保障升學權益

  不符合資格者仍可申請報讀資助副學位、學士學位及研究院修課課程,但需要繳付不獲資助學費。若父母失去人才簽證,其受養人簽證就會受影響,當沒有簽證就不可繼續在港讀書。如果學生入學第一年未合資格申請資助學額,但之後符合居港滿兩年等規定,可以再申請資助學費。換言之,身份可以隨時改變。

  發言人強調,修訂不是更改「本地生」及「非本地生」定義,而兩年的要求是參考了外國做法,希望鼓勵這類家庭盡快來港。

  政界人士認為,這次調整堵塞了漏洞,回應了社會關注,尤其是廣大家長對競爭加劇、大學學額資源被搶佔的擔憂,展現政府主動解決社會矛盾的決心,保障教育資源可持續性,同時認為真心來港工作、生活的高才,自然會讓子女來港居住、讀書,他們升學權益沒有受到影響,因此是兩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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