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港交所將修改上市條例,以盡快招攬硬科技企業前來交易。
港交所(00388)計劃放寬對硬科技公司來港上市的收入要求,最快本月內公眾諮詢,目標在年底前敲定計劃。有傳港交所將再次修改上市條例,引入第18C章,讓人工智能、晶片、自動駕駛及智能製造等「硬科技」企業在港上市,但這些企業也需要符合特定條件,包括商業化前公司的IPO市值要求最少達20億美元(約156億港元),已商業化公司的營收門檻,則由現時5億港元降至介乎2億至3億港元,市值要求則需達到10億美元(約78億港元)。/大公報記者 許 臨
港交所發言人回應稱,將繼續推進各項措施,以確保市場和上市制度具有足夠吸引力和國際競爭力,並會不斷完善監管。目前正在研究在上市規則中新增一個章節,以滿足產品商業化尚處於早期階段的大型科技公司上市融資需求。最快本月內諮詢,年底前落實。
商業化企業營收門檻降至2億
事實上,港交所為了提高香港市場競爭力,在2018年4月已放寬了上市條例,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在港上市,其後小米集團(01810)便成為第一家以同股不同權形式在港上市企業,以及吸引到阿里巴巴(09988)自2012年私有化,再度在港上市集資。
同年港交所又修訂了《上市規則》,新增了第18A章「生物科技公司」,為未盈利和沒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創設了上市條件,降低了上市門檻,為初創生物科技公司提供了重要的資金支持平台。而事實也證明港交所修訂上市規則後已取得一定成果,至今香港已成為亞洲最大的生物科技集資中心。
提升金融中心國際競爭力
此外,有見中概股於美國的上市風波持續,不少中概股被美國有關部門多次發出通牒要求退市,港交所於去年11月又放寬第二上市的產業及市值要求,為中概股回流做準備,包括毋須證明屬「創新產業公司」及最低市值規定將降低至30億元等,因而吸引了大量的中概股回流本港上市。
近年硬科技企業已成為創投資金的新寵兒,故此今年2月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公布財政預算案期間已表示,證監會及港交所正檢視上市規則,考慮容許「從事先進技術且具規模」但未有盈利和業績支持的科企來港集資,以配合有關研發的集資需要。
當時業界便表示,監管機構需清晰釐定何謂「先進技術」,而且普遍認為放寬上市門檻最終能為本港帶來更多上市選擇,有利資本多元化發展,而且能配合本港成為創新科技中心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