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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仍有國安隱患 須保留禁蒙面法

時間:2023-03-23 04:23:51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古倬勳報道:口罩令自本月起已取消,而2019年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仍然生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22日)在立法會大會回覆議員提問時表示,目前香港仍存在國家安全隱患,有必要保留禁蒙面法,並會密切留意整體社會情況適時作出檢討。至於在公眾集會或遊行中佩戴口罩是否違法要視乎有否合理辯解,例如「戴豬嘴面罩」或「V煞面具」明顯不是合理辯解或合理情況。相關《規例》實施至今,共有75人被檢控,26人被定罪,判刑由10日至8個月不等。

  鄧炳強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和機制不斷完善,香港局勢由亂到治,社會秩序恢復,整體經濟及民生發展都重回正軌,但社會上仍然不時出現令人擔憂的事件,亦有一些破壞的力量潛伏,因此認為目前有必要保留《禁止蒙面規例》。例如,警方去年9月在住宅單位及迷你倉內檢獲彈藥、製造槍械組件的3D打印機及大量炸藥原材料,警方亦在處理本月初一宗公眾集會及遊行的申請時,發現網上出現煽動違法言論及暴力團夥揚言參加,主辦者最終決定取消遊行。

  此外,警方近日亦就幾宗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作出拘捕,包括涉嫌在網上發布煽動「港獨」訊息,及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實施至今 26人被定罪

  鄧炳強指出,口罩令和《禁止蒙面規例》是兩回事,口罩令是處理公共衞生問題,而《禁止蒙面規例》是處理危害公共安全情況。對於如果市民身體不舒服需要戴口罩,也想參與遊行集會是否會誤墮法網。鄧炳強強調,法例中已列明幾個情況作為免責辯解,包括宗教、醫學及健康理由等,又舉例市民「戴豬嘴面罩」或「V煞面具」明顯不是合理辯解或合理情況,更直言:「有好多人等候一個機會,喺呢啲公眾場合做出一啲危害社會嘅行為。」警方會根據涉事人當時作出的行為而決定。

  相關《規例》實施至今,共有75人被檢控,26人被定罪,判刑由10日至8個月不等。據保安局網頁列明,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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