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馬英九被控泄密案,台灣「高院」今日宣判無罪(台灣「中央社」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因涉入司法關說案,遭控犯下泄密等罪嫌,一、二審皆認定馬英九行為構成泄密,台灣地區「最高法院」今日(12日)更一審判決馬英九無罪。
馬英九本案一審獲判無罪,二審被判處4月徒刑。「最高法院」更一審判決後將不得再上訴,因此全案無罪確定。
全案緣於馬英九在擔任領導人期間,2011年期間,特偵組偵辦前法官陳榮和貪污案,在該案通訊監察偵辦期間,發現「立委」柯建銘涉入關說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假釋案,疑有行賄嫌疑,檢方因此也聲請對柯建銘實施通訊監察。當時的「立法院」院長王金平之後致電給時任「法務部」部長曾勇夫及「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疑似為柯建銘求情。
「檢察總長」黃世銘之後將該案相關內容向馬英九匯報,馬英九在黃世銘離開後,便將該案告知前「行政院」院長江宜樺等人。2016年馬英九卸任後,柯建銘提起自訴,控告馬英九涉犯泄密等罪嫌。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