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綜合台媒報道:黃金在世界上大都是非課稅的對象商品,唯有日本、韓國、印度會對黃金買賣課徵附加價值稅或消費稅,如在日本購買黃金需支付8%消費稅,在全球第二大黃金消費國印度購買黃金亦需支付包括10%的進口稅和3%的銷售稅,一公斤金價就比國際金價貴了兩三萬港元,因此不少人鋌而走險從香港或台灣走私過去,或經韓國直飛日本的飛機入境,賺取高額價差。
走私者若僥幸逃過關稅人員的查緝,拿到當舖兌現,就可賺到相當於稅款的8%至10%差額。
據日本財務省發布的2017年海關《關稅法》違反事件打擊情況顯示,金塊走私查處案件達1347起,比上年增加66%;查獲量約為2.2倍,達6236公斤;兩項數據均創歷史新高。來自韓國的走私案最多,達543起;中國香港達340起、中國台灣為296起。
在日本被查獲黃金走私,最高罰款只是每公斤150萬日圓(約10.9萬港元)罰款,不用坐牢,被沒入的黃金最後大多都會發還,令許多業餘走私犯有恃無恐地違法「淘金」。據悉,日本政府擬修改消費稅法,未來若沒申報黃金的消費稅超過一千萬日圓,最高可罰一億日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