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不滿遭媒體人周玉蔻透過新聞、談話性節目、臉書與報章指他收受頂新集團新台幣2億元(約5000萬港元)獻金,認為名譽受損,自訴控告周玉蔻誹謗並求償1000萬元(約250萬港元)。台北地院一審判周玉蔻免賠,馬不服而上訴,高等法院9日下午二審宣判,周玉蔻應賠償180萬(約45萬港元),在4大報刊登道歉啟事。全案仍可上訴。
此案起因是周玉蔻2014年12月起接連在臉書、《美麗島電子報》及電視政論節目中,質疑馬英九競選連任時非法收受頂新2億元獻金。
周玉蔻還在政論節目上說「馬英九他知道,當然不是他經手,是他的重要的親信經手,中間胡定吾扮演了中間人的角色,胡定吾幫頂新集團送錢到『總統府』,這是大功一件」。
對此,馬英九認為名譽受損,自訴控告周玉蔻誹謗及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