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溢誠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因支持同婚、廢死,日本核食進口、毒品除罪化、不做選民服務等問題,惹惱了「安定力量聯盟」與該選區市民,豎起了「罷免黃國昌,國家才健康」的標語,臚列黃國昌踐踏民意、羞辱選民、道德瑕疵、髮夾彎等7大罪狀,歷經10個月的奔走,送出總數高達2萬6745人的合格連署書,跨過罷免門檻,將於12月16日舉行罷免投票。
第九屆「立委」選舉,黃國昌所在的新北第12選區(汐止、金山、萬里、瑞芳、平溪、雙溪、貢寮),選舉人數為25萬1191人。罷免案投票的有效同意票數若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約6萬2798票,罷免即為通過。
「太陽花戰神」、學運領袖,當能不是省油的燈,豈能坐以待斃,動員李遠哲背書、法律人連署、網軍反擊、邀顧立雄辯論,在立法機構殿堂力求表現,吸引媒體鏡頭,並企圖轉移焦點,希冀以訟止謗,針對洪秀柱提告誹謗。詎料,台北地院審結,認為洪秀柱的言論未刻意虛構事實,屬合理評論,判決無罪。
黃國昌因不滿洪秀柱於4月3日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地方民眾對黃國昌支持核食進口、毒品除罪化,配合民進黨諸多違法亂紀的言行,引起民眾不滿」等語,而提起自訴誹謗。法院查閱立法機構議事錄關於「是否進口福島等5縣市食品」議題,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的內容是「在經過一定的檢驗、調查程序,並經過立法機構同意後,可以開放進口」。然而,黃國昌和時代力量黨團,的確從來沒有提出或贊成「禁止福島等5縣市食品進口」的議案。
至於「毒品除罪化」部分,並沒有「支持除罪化的人就比較低劣,反對的人就比較高尚」這樣的道德標準;所以洪秀柱說黃國昌「支持毒品除罪化」,縱使和其內心真正想法不同,讓自訴人感到不快,但不足以毀損他的名譽,自然不成立誹謗罪。
法院的查證無異坐實洪秀柱對黃國昌的指控,也賦予「安定力量聯盟」罷免理由的正當性,黃國昌倘若被罷免成功,雖然4年內不能再選「立委」,但還能參選2018年新北市長,促成白色力量與時代力量在雙北合流,黃國昌的死忠支持者,想必也能樂觀其成。(作者為台灣青年聯合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