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泄密案,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馬無罪,控方台北地檢署收到判決後又提起上訴。馬英九辦公室18日回應,檢方切勿為了定人入罪而羅織罪名。
綜合台媒報道,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認為,馬英九雖然構成泄密罪要件,但審酌馬英九是依法行使專屬領導人的爭議調解權而阻卻違法,在刑法上不罰,而在教唆泄密部分則罪證不足,這兩部分在8月25日均判決馬英九無罪,全案可上訴。台北地檢署18日發布新聞資料稱,此判決將「院際調解權」誤解為「人際調解權」,認事用法均有違誤,因此提出上訴。 (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