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交通部」民航局統計,近3年來,已有15人違規在機場四周玩無人機,遭罰鍰各新台幣30萬元(約合7.3萬港元)。
民航局說,2001年起,已依民用航空法第34條,劃定公告各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範圍,例如風箏、天燈、煙火、遙控飛機及近來熱門的無人機等,都屬有礙飛航安全物體。
民航局統計,2014年到現在,15件在機場四周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的取締案都是無人機,其中有9件在松山機場附近,包含101大樓周遭、圓山飯店、河濱公園等地點。
為使大眾更容易了解及清楚該機場禁止及限制施放妨礙飛航安全的物體,除已在網頁設立宣導專區外,日前也專區內公布了各式圖檔數資,供民眾下載使用。
另外,民航局發現,違規民眾購買的無人機,業者提供接近機場禁航區的警告與民航局公布的範圍不同,也提醒業者盡速修正。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