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澳門學生陳皓揚連續虐殺兩隻貓,台北地方法院22日併案審理。陳嫌認罪求輕判,檢察官認為陳皓揚以殘忍手法讓兩隻貓死亡,但考量他有心理疾病,對其所犯兩案各求刑6個月,訂於10月13日宣判。
陳皓揚去年12月28日在台大宿舍附近停車場虐殺流浪貓,事後供稱自己心情不好,心中有報復的衝動。不料在8月間,他再度虐殺貓,引發全民公憤。台大日前對陳皓揚執行退學處分。 (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