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強冠公司涉販劣質油案,台灣屏東地方法院依詐欺及違反食安法判董事長葉文祥20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25日改判徒刑22年,另科強冠罰金1.2億元(新台幣,下同)。強冠2014年間爆發以煉製收集的餿水油、動物屍油及皮革料油等,滲製成「全統香豬油」等產品,再以每公斤40到55元,販售給全台285家下游廠商,遭檢方指揮查獲。 (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