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特區政府公布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建議,最快2019年下半年實施。
「都市固體廢物」譯自英文的municipal solid waste(MSW),其實就是日常所說的「垃圾」。英文表示垃圾的詞有:trash、garbage、refuse和 rubbish等。其中的細微差別是,在「食物廢物」(food waste)與其他垃圾分開收集和處理的地方,garbage用來指食物廢物。食物廢物並不單指「廚餘」(kitchen waste),也包括在生產、加工和零售過程中丟棄的食物。如超級市場或街市商販會把過期的食品當作垃圾丟棄。所以,食物廢物也叫做「食物損失」(food loss)。
在香港,都市固體廢物有三大來源。一是家居垃圾(domestic solid waste),即從住宅大廈(residential buildings)、公共垃圾桶(rubbish bins)、街道和其他公眾場所收集的廢物;二是商業垃圾(commercial solid waste),來自商店、食肆、酒店、辦公室等;三是工業垃圾(industrial solid waste),所有工業活動產生的廢物,但不包括建築及拆卸廢物(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化學廢物(chemical waste)或其他特殊廢物(other special waste)。
政府公布的是「按量收費」計劃(quantity-based charging scheme),即按丟棄垃圾的數量收費。計劃實施後,市民需為丟棄垃圾付出代價(pay a price),即每公升0.11元。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說過去30年香港的都市固體廢物量增加逾八成,遠超(far outpacing)同期人口增長的34%。
2015年每日人均棄置量達1.39公斤,較鄰近城市為高。他希望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可提供經濟誘因(economic incentive),促使市民減少廢物棄置量。
鄰近城市如台北和首爾的經驗證明,實施垃圾收費確實可以有效減少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香港自從對購物塑料袋徵費以來,塑料袋的使用量也已大為減少。
當然,垃圾收費計劃的實施,仍要考慮一些細節,如:怎樣監督?還設不設公共垃圾桶?但方向是對的,大家應當支持。
亦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