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舉辦「行政立法同心治港創未來」研討會,討論新時代下行政立法無縫配合,提升管治效能。行政長官李家超致辭時表示,上任後一直積極推動行政立法關係,透過設立前廳交流會等措施,成功建立具建設性的工作關係,又指完善後的立法會,議政質量及效率均有提升,本屆會期內審議通過的法案數量,較上屆同期大幅增加六成。他並期望在「行政主導」和「愛國者治港」原則下,行政立法團結做事,共建香港。
同心同德以香港利益為重
行政立法關係,是香港政制的重要一環,關係到「行政主導」能否彰顯,也直接影響香港的良政善治。如果說完善選舉制度後產生的第一屆立法會,其中一個亮點是成功建構良性的行政立法關係,顯著提升政府的施政效率,然則完善後的第二屆立法會,行政立法關係上不單「重在配合」,更要做到無縫配合。所謂無縫配合,是指行政立法機關同心同德,緊密順暢合作,沒有任何間隙阻礙,既要繼續履行立法會監察、制衡的作用,更加要發揮配合、推動、落實、落地的責任。立法會既是施政的監察者,更是推動者,立法會議員既要對自身的選民負責,更要對香港整體利益負責,以香港整體利益為重。
無縫配合對於立法會議員的大局觀、議政水平、團結各界、政策推動落地等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討論今次換屆立法會選舉,不能用過往立法會換屆的思維對待,不應只着眼於年齡以至所謂敢不敢言的問題,而是要看參選人是否符合新時代立法會議員的標準,是否符合香港新發展階段的需要,這才是觀察和評論新一屆立法會的重中之重。
在基本法的框架下,行政與立法機關有不同的產生辦法和職能,兩者之間既互相制衡更重視互相配合,這可以見於基本法條文。基本法第73條規定了立法會的職權:根據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根據政府的提案,審核、通過財政預算;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就任何有關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及接受香港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等。這些職權都是配合行政機關而履行,清晰展現立法會的角色和職能。
基本法第64條亦規定,特區政府必須遵守法律,對立法會負責:執行立法會通過並已生效的法律;定期向立法會作施政報告;答覆立法會議員的質詢;徵稅和公共開支須經立法會批准。特區政府提出的法案和財政預算案須由立法會經審議後通過方能予以實施。行政及立法機關各司其職,構成香港特色的行政立法關係:互相配合、互相制衡,重在配合。
立法會的憲制角色,就是支持、監察、配合特區政府依法施政,而不是阻撓、對抗、干擾政府施政。但回歸以來,立法會長期出現的政治傾軋內耗,以至「拉布」癱瘓,正是對基本法初心的背離,也對香港的發展造成很大損害。這一屆立法會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成功撥亂反正,重新建構良性的行政立法關係,立法會與政府「有商有量」,既監察亦配合,大幅提升了政府的施政效率,做成了很多過去很難推動的經濟民生工作,但同時立法會又不是「橡皮圖章」,例如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立法上,立法會共花了50小時逐條審議182條條文,提出了近2000條問題,最終草案在182條之中修改了91條,修改力度之大充分體現了立法會的監察表現。
隨着香港進入重要的發展階段,行政立法不能滿足於良性互動的階段,更需要互相支持,無縫配合,為良政善治提供更有力的支持。習近平主席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25周年大會暨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屆政府就職典禮的重要講話,提出了一個十分重要的論斷: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一國兩制」實踐也進入了新階段。實現香港、澳門更好發展,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作出更大貢獻,是新時代「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使命。
這為港澳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必須搶抓機遇、銳意改革、擔當作為,更好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作為香港政制的重要一環,立法會亦肩負更重大的責任,不只是監察者、批評者、評論者,更是倡議者、促成者、改革者、落實者。
超脫自身界別利益藩籬
這要求議員既要關注業界的訴求和利益,也要有全局思維,以香港整體利益為重。「不謀萬世者,不足謀一時;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議員必須超脫自身界別的利益藩籬,不論來自哪一個界別的議員,服務的都是一個香港,議員不能只講「小我」不講「大我」,立法會議員既要維護自身界別的利益,也要有大局觀,特別是在產業發展、土地房屋以至專業界別的利益上,需要議員以香港整體利益為重。
議員更要投入更多精力在政策研究倡議之上,不是照本宣科,人云亦云,套語連篇,必須有自身深入研究,真言灼見,發言須言之有物,為行政機關提供具建設性、可行的建議。在政策出台後,議員能夠全心全力協助政策的宣傳和落地。行政立法雖屬不同機構,但在施政上卻是一個整體,這就是對議員無縫配合的要求。
監察制衡不是不重要,而是向已有之不必強調,現在更重要是如何做到無縫配合,同心同德,共同提升管治效能及發展動力。有志參選者對此應有充分的認識和準備,未來對立法會議員的要求只會愈來愈高。
資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