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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話要說/如此「關注」黎智英 外國反華勢力到底為哪般?\吳維康

時間:2025-08-15 05:02:14來源:大公报

  日前,美國當局出台所謂的「年度人權報告」,對香港進行各種攻擊抹黑,並點名黎智英;再早一天,「無國界記者」組織發表聲明,公然造謠「黎智英健康出問題」,而所謂的G7「快速反應機制」成員國也針對特區政府正當執法進行抹黑和恐嚇。

  顯而易見,隨着香港國安防線的進一步築牢,外國勢力干預、操控香港事務的「抓手」已越來越少,只能不斷從特區司法和執法機構入手,而黎智英、袁弓夷等亂港分子的審訊和通緝行動,則成了其重點招呼的對象。但這些外國勢力聲明中充斥的陳腔濫調,以及與事實完全不符的內容,除了自暴其醜外,不可能達到任何目的。

  「以港亂華」死心不息

  美國當局及「無國界記者」組織,一個是「給錢的金主」,一個是「收錢的奴才」。黎智英與美國當局關係密切,過去兩年多來,美國及外國勢力已不斷威脅特區司法機關,甚至具體點名恐嚇法官,可謂無所不用其極。而「無國界記者」捏造黎智英「健康出問題」,更是可笑的下三爛造謠伎倆。反華勢力如此急着,除了是想抓住機會回應亂港勢力的要求外,也在於對「以港亂華」的目的死心不息。這從G7近日的反應,可見一斑。

  美國與七國集團快速反應機制成員日前發表所謂「聯合聲明」,公然抹黑香港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19名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的行動,對香港特區作出無端指責。被通緝的19人都是涉嫌組織或參與境外顛覆組織「香港議會」,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香港警方依法通緝相關潛逃者,合理合法,有理有據,實屬正當必要,不容外部勢力說三道四。有關國家抹黑香港警方的執法是「跨境鎮壓」,無視國際法和國際慣例,荒謬至極,根本站不住腳。

  袁弓夷等19名被通緝反中亂港分子,潛逃海外後仍持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惡劣行徑,涉嫌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律,圖謀顛覆國家政權,必須嚴懲。香港法庭已發出拘捕令,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向他們提供資金等支援,均屬違法。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該類行為或活動可能造成極為嚴重的後果。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七條,香港國安法適用於在特區以外地方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罪行的特區永久性居民,及在特區成立的公司及團體等法人及非法人組織。此外,香港國安法第三十八條訂明,香港國安法亦適用於不具有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但針對特區實施犯罪的人。

  美國與七國集團快速反應機制成員國(包括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及歐盟)和關聯成員國(包括澳洲、荷蘭、新西蘭、瑞典)妄圖干預中國內政,發表不實和偏頗言論插手香港事務。他們把顛覆國家美化為「言論自由」,將依法通緝抹黑為所謂「越權行為」「跨境鎮壓」,相關的指控純屬無稽之談,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勢力插手干預。但必須指出任何抹黑、干預都動搖不了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的堅強意志,都阻擋不了「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大勢。

  改變不了黎智英的下場

  事實上,抹黑香港警方正當執法的國家,都已制訂大量維護國安的法律。其中,美國從立國初期便訂立了各種各樣的涉情報收集、反間諜、反恐、監聽通訊的法規,大大小小不下20部國安法。英國有逾250部與國安及反恐相關的法律、規章及命令,持續不斷地收緊國安條文,變相限制民眾自由。由此可見,西方國家一方面打着「國家安全」的幌子,訂立大量嚴刑苛法;另一方面,卻對香港維護國安說三道四,其雙重標準和虛偽本質暴露無遺。

  涉及國安的大案,必須公正公平進行,絕不容外力干涉。而特區政府依法通緝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維護香港法治的必要之舉。香港國安法律的域外適用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回歸以來,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保持了普通法體系,司法獨立得到充分尊重,法治指數長期位居世界前列。廣大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與自由,人權亦受到憲法與基本法的堅實保障。反華勢力不斷炒作黎智英健康問題,但不可能動搖得了香港法治,更動搖不了香港維護國安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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