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西方向來有兩種標準,一種是自己的標準,另一種是攻擊別人的標準。在國家安全問題上,美國有着全世界最嚴密、最嚴苛的國安法律,「長臂管轄」無遠弗屆,甚至連國際刑事法院的檢察官和法官也敢「全球通緝」。如此無惡不作的美國,英、澳、加等國家不敢吭一聲、不敢質疑一句,如今卻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通緝令「火冒三丈」、兇神惡煞作出言語威脅。這樣的「西方民主」,除了可恥二字,還能用什麼來形容?
香港警方日前通緝19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疑犯,這幾人中,有些是「老熟人」,有些則是「新面孔」,但無一例外,都參與了「香港議會」的顛覆活動。但凡對政治有最基本常識的人都會知道,不論放在西方哪個國家,這類顛覆組織都絕不可能放任存在。
所謂的「香港議會」不是什麼「正常行使自由的組織」,其根本宗旨是要顛覆國家政權,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特區政權機關等。
美國會容忍顛覆組織存在?
而被通緝的這19人真的是「無辜」嗎?包括袁弓夷、何良懋等人,在香港境外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所謂「香港議會」;包括錢寶芬、夏海俊等人,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並在當選後宣誓就任所謂「香港議會議員」。這些人所作所為,已明顯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
假若將香港換作美國,將袁弓夷換作是蓬佩奧,成了所謂的「美國議會」,旨在推翻特朗普政府、創建新的「美國憲法」,試問美國當局會否允許其存在?假若蓬佩奧等人逃亡到加拿大,試問美國會否發出通緝令?如果連美國當局都不會允許存在的行為,他們又有何資格、理由、權力去攻擊其他人?
尤其可笑的是,加拿大、澳洲的一些官員及政客,忙不迭地發出聲明,對香港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和法治的行動作出惡意的抹黑,一副義正詞嚴之狀,仿若自己是「民主判官」,有權對他國的行為作出「審判」。但如果他們還有起碼的廉恥,就應當看看美國都做了些什麼?
美國行使「長臂管轄」的個案成千上萬,遠的不說,僅在2023年便拘捕了超過1000名國際或海外逃犯。特朗普上台後,甚至威脅對國家組織發出通緝令。今年2月,美國聯邦眾議院表決通過,同意制裁國際刑事法院(ICC),以反制國際刑事法院就以色列在加沙軍事行動,對以色列總理和前國防部長發布逮捕令。
又比如,美國財政部一個部門實施的制裁就涉及27個國家或地區以及超過6300個個人和實體。美國的「長臂管轄」嚴重違反國際法一般管轄原則,對國際法合則用不合則棄,推行「強權即公理」的霸權做法,破壞了國際社會對國際法治的期待和信念。
面對美國這些惡行,加拿大、澳洲的政客裝作瞎子,不僅沒有發出任何譴責聲明,甚至明裏暗裏做幫兇。說到底,他們要不是被美國豢養的政客,就是反華意識形態作祟。但不論是何種理由,都不可能改變得了反中亂港分子違法的事實,也撼動不了香港維護國安的決心。
國安越穩香港發展越好
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後,即使反華勢力不斷唱衰、恐嚇、制裁,香港的發展不退反進,有了更加矚目的成就。瑞士洛桑國際管理發展學院(IMD)公布《2025年世界競爭力年報》,香港排名較去年上升2位,於全球69個國家地區中排第3位,是2019年以來,首度重返三甲。這些事實恰恰是對反華勢力抹黑攻擊作的最好反擊。
唯有堅定維護國家安全,香港發展才能破局向前,港人的根本和切身利益才能有效維護。對於任何破壞國家安全者,絕不會容忍其在。此次通緝的19名逃犯,不要以為有反華勢力的包庇就能逃之夭夭,最終都需要為其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負上責任,受到法律制裁。
昨日特區政府重申,以失實言論抹黑香港特區維護國安工作的都是偽善和不負責任的行為,不得人心。外國或外部勢力企圖詆毀香港情況,只會理屈詞窮,絕不會得逞。特區政府定當繼續堅定履職,維護國家安全。
在事實面前,美西方政客的「聲明」,不過是幾隻蒼蠅的嗡嗡叫而已,改變不了香港由治及興的必然大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