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主席鄭嘉如等人被稅務局查稅,便彷彿蒙受了天大的冤情,又是大張旗鼓開記者會「喊冤」,又是批評稅務局「對人不對事」、「騷擾新聞工作」云云。但對於早前有傳媒圖文並茂,列舉大量證據質疑記協逃稅的調查報道,到現在卻沒有一個清楚解釋。稅務局查稅是天經地義之舉,若然因為是傳媒組織就不作監管,那才是真正的「對人不對事」,倒是常常把「新聞自由」掛在嘴邊的記協,為何始終沒有開誠布公解釋自己的稅務情況?怎麼鄭嘉如這時又不提公眾知情權了?尤其現在鄭嘉如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卻又在關鍵問題上遮遮掩掩,豈不更惹人疑竇?
記協在上周舉行記者會,把稅務局向相關傳媒及機構查稅,說得彷彿是「打壓新聞自由」一般,本身已經讓人不敢苛同。而且更重要的是,記協在記者會上一味說稅務局的評稅方式是如何不合理,卻又始終沒有回應早前傳媒對其逃稅多年的質疑。
其實早在本月初,就有傳媒發表調查報道,質疑記協多年來賬目混亂,箇中數字疑點重重,甚至懷疑有人造假數、盜用公款和逃稅。
就近日公眾最關注的記協稅務問題,該組織於2023年11月便曾接獲稅務局來信,要求記協就2017/18年度起的稅務進行審核,提交詳細賬目紀錄,並補交2017/18至2022/23共六個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等,涉及逾40萬元利得稅。同時稅務局亦在信中表明有可能會追收其他年度的利得稅。如果記協當時已覺得稅務局的評稅有問題,為何最後又同意分期繳付稅款,還以儲稅券形式預繳,而沒有向稅務局據理力爭?
再者,相關報道還發現記協在賬目表自稱於2021至2023年出現虧損,自2005至2020年,以及2024年出現大量盈餘,但在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賬中,卻沒有發現任何「稅項支出」,這是否表示記協多年來都沒有就相關項目報稅?記協不是慈善團體,即使資金大部分是捐款所得,但有盈餘就有責任報稅,記協究竟是不知道這個最基本的法律原則,還是故意「裝傻」?
百般阻撓記者翻查賬目
而更令人不解的是,當相關報道的記者嘗試以記協會員身份翻查賬目時,卻又遭到百般阻撓,先是一直不予理會,之後雖然答應提供資料,卻又附上「限定一小時查閱」、「禁止影印拍照」、「文件內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洩,或向他人披露」等條件。為何有記者根據《職工會條例》和新聞報道需要查閱,就令記協如此緊張?
有人一邊形容稅務局依法覆查稅項是「騷擾新聞工作」,一邊又稱傳媒有理有據的調查報道「完全係詆毀、用虛假信息抹黑我哋」,甚至還說「要自證清白都幾困難」云云。記協要自證清白有什麼困難?只要公開記協的賬目表或核數報告,直接回應相關質疑,事件誰是誰非不就水落石出了嗎?若然記協覺得公開全部資料有所不妥,至少也可以公開一部分回應相關質疑吧?
但現實中,記協為自己辯解的方法,不是訴諸證據和真相,而是把矛頭推向稅務局和相關傳媒,把自己包裝成是被打壓的「受害者」形象。說來倒也諷刺,記協長期以來一直說「政府打壓香港新聞自由」、市民的知情權被褫奪、公眾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云云。但怎麼現在記協自己變成了公眾審視的對象,就把這些口號全部拋諸腦後?
稅務局追討合共約170萬的預繳稅款,記協相關人士所佔的少說也有數十萬,就算不說公眾,但其他傳媒工作者是否有權利知道,記協過往究竟有沒有逃稅?而且涉及數十萬以至百多萬的數字,傳媒進行調查式報道再正常不過,記協這時候怎麼又不提新聞自由的重要性?在記協眼中,稅務局是「選擇性查稅」,但現在的記協難道不也是「選擇性維護新聞自由」嗎?
根據香港法例,所有納稅人都有法律責任準確報稅並按時繳稅,違反相關法例的行為可能面臨最高三年監禁的刑罰。稅務局依法進行稅務調查及評稅是其職責所在,任何行業人士,包括公務員、專業人士或記者,均無權逃避法律責任。
無論如何聲稱當局查稅「對新聞工作造成騷擾」,但事實便是,記者從來沒有特權不交稅。傳媒雖然肩負第四權的責任,甚至被一些人稱為「無冕皇帝」,但如果記協真當自己是「皇帝」,以為可以「無王管」,不用理會交稅這些最基本的義務責任,那可就大錯特錯。這不僅反映記協自身低下的法治意識,作為工會,更拖累整個傳媒行業的聲譽。
就如鄭嘉如自己所說,凡事要有證據和資料提供支持,那記協在推卸交稅的責任前,也是否應向當局以至公眾交代一下相關證據和資料?記協在自己成為當事人時才對新聞自由採取雙重標準,是不負責任,也是虛偽的表現。